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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监委发布消息称,云南治正滇麒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静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麒麟区监委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分钟前,麒麟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张晋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麒麟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官几乎同时(差2分钟)被官方宣布被立案调查,且均系“主动投案”,这一新闻迅速被媒体和公众关注到。

大家都推测:两人或许是相约同时主动投案,因为是共犯,或者是偶合犯(行贿和受贿),所以官方几乎同时公布。

因律师可能是非党员,而法官是党员,所以措辞不一致,这或许也是分别发布的原因之一。

大家知道,在我国,律师和法官历来是一种欲说还休的关系。官方出台了诸多准法律性文件以期实现“正确界定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起良性规范、堂堂正正的关系,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努力”的美好愿景,并力图在两者之间建立一条物理“隔离带”。

但其在民间,律师和法官的关系则以既没有当过法官,也没有当过律师的慕容雪村所著《原谅我红尘颠倒》为代表,“洪洞县里无好人”。法官都是坏的,有一个好的(老潘),老婆让法院院长搞了,自己不但提拔不了甚至于审判岗位也待不住而且被送进了监狱。

当然,律师的形象也好不到哪儿。男主人公魏达,一个春风得意的名律师,其与同事、法官之间,上演了一出又一出惊心动魄尔虞我诈的好戏,他们是好帮手,然而又要互相提防;他们是同盟者,却又要算计对方以获取更多利益筹码。

律师与法官的关系真正是这样的吗?法官与律师之间又应该是怎么样的关系?

这些年,我们试图建立起全世界最严格的律师和法官交往规矩,许多法官怕和律师接触,甚至连正常的交往都成了禁忌。说起来,我当过多年法官,自然有相当多的法官朋友,现在我成了律师,自觉回避法官,甚至和有些资深法官探讨个法律问题都得事先声明:与案件无关,与我自己的案件更无关,纯粹学术探讨。

这是正常的法官和律师关系吗?这样的学术探讨有多少兴趣?

去年,有位律师朋友英年早逝,一些法院的朋友因为身份原因不便参加追悼会而委托我代为转达哀思,难道这世间真的没有纯粹的关系吗?

尽管我们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一个法官出事牵连一大批律师,或者说一个法官出事带出一片律师的事大把都是,这样的关系是正常关系吗?

我们不知道云南曲靖这个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但他们能相约同时主动投案,既说明2人关系非同一般,也说明2人关系更非一般可比。理由很简单:如果一个在先主动投案,然后举报另一个,对在先投案的人来说就是立功或从轻情节。

但他们没有选择交待出对方,而是相约一起前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革命友谊?

想起了一个目前法律界几乎不提的词语“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起主动投案的法官和律师是我们要追求的职业共同体吗?

为什么我们有全世界是最严格的法官和律师隔离带,但法官和律师却往往一起出事,这值得我们深思。

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