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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陈章颖

4月16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通过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处以及家事法官的指导,男女双方就解除婚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离婚协议,友好和平分手。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目前不足七岁,调解过程中抚养权问题是横亘在二人之间最大的分歧,为促进双方更加理性和平和的处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问题,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签署协议后,调解员和法官及时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离婚后你们仍然是孩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的法定权利,另外一方必须予以配合。”承办法官结合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你们离婚后,更要多关注孩子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最大程度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多花时间去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调解员则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对双方给予情感引导。

随后,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通过线上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导当事双方在离婚后也要当好合格家长,尽最大努力降低和避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寓教于审,在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是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家事法庭的一贯做法。此次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及时在离婚纠纷中对当事人进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坚持德法共治、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将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嵌入法院内部案件管理系统并随案送达给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以更便捷、更有针对性的方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继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因案制宜、对症下药,以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受欢迎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和谐。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