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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为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与高质量发展,今年惠州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教师将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据通知,交流轮岗教师条件为,以 2024 年8月31日为时间节点,凡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 6 年以上的教师。

通知显示,各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本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0%,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同时,今年惠州市教育局发布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据方案,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任书记校长满5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据悉,交流轮岗主要包括校际交流轮岗和集团校内交流轮岗两种方式。校际交流轮岗主要是引导书记校(园)长、骨干教师向其他学校尤其新建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增强校际融合,提升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集团校内交流轮岗主要是加大集团校内管理人员、教师双向交流轮岗力度,鼓励骨干教师交流到集团内薄弱学校,缩小集团内学校发展差距。

据介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5年,教师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3年。

据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任书记校长满两届(每届任期一般不少于3年)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任满三届的必须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据悉,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

据了解,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书记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镇街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据方案,各县(区)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每年参加交流轮岗的书记校长教师人数不叠加计算),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人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据悉,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书记校长交流轮岗期限一般为两届(一般不少于6年),教师交流轮岗期限原则上为3年。

教师轮岗制度,是让教师定期轮换岗位,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和提升教育质量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一些学校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还能够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教师轮岗制度还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采写:南都记者 王诗媛 通讯员 韦培 谢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