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交运函〔2020〕4号)要求,现将第四十六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共14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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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贯通物流有限公司

2.蚌埠禹果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3.安徽速诚安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芜湖沣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5.安徽小熊科技有限公司

6.安徽天一美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好捷通(安徽)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安鑫智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安徽共运宝物流有限公司

10.安徽主线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1.池州市恒信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2.安徽源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13.蒙城县梦蝶物流有限公司

14.吉旗物联科技(宿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