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轻松赚钱,拨打电话时薪400元,工资日结……见到这样轻松赚钱的兼职,你会心动吗?

近年来,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另辟蹊径,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大量“轻松赚钱”“高薪报酬”等招聘信息,诱惑网民,利用“手机口”帮忙实施诈骗。尤其是未成年人,因缺乏正确认识,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这个问题,检察官来回答……

简单来说就是利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人员,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这样受害人看到的是本地来电,实际接听到的却是境外电话,成功掩饰了境外诈骗电话的真实归属地,使诈骗手法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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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兼职?“手机口”诈骗“工具人”!

2023年5月,赖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看到“兼职,打电话”的留言,于是联系对方进一步了解,对方告诉赖某是一个打电话客服的兼职,一个小时400元。

面对“高额报酬”的诱惑,赖某答应了,并按照“上线”的要求,准备了两台手机,其中一台手机与“上线”进行网络语音通话,另一台使用自己的电话卡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两台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实际由“上线”与“客户”直接联系。赖某听到“上线”自称是网络贷款公司的客服,以客户是否需要贷款为由要求对方添加微信,赖某此时已经意识到对方可能是诈骗分子,但为了高额报酬,仍选择继续帮助对方拨打电话。

经查,赖某在短短两小时内帮助“上线”拨打诈骗电话40多个,获得报酬480元。其中,被害人敖某接到电话为办理贷款添加“上线”微信后被诈骗人民币9000元。

2024年2月新会区检察院对赖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新会区法院以赖某犯诈骗罪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说法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转设备、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或是提供手机卡、通讯工具予以帮助,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均会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广大群众要警惕相关虚假招聘广告,轻松赚“高薪”都是噱头,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稿件来源:新会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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