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瓶煤气罐直接存放在餐饮店中?
执法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还不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南昌这家餐饮店摊上事了!
4月6日
沙井城管中队执法队员
在飞虹路沿街检查餐饮店时
发现一家餐饮店违规储存了8个燃气罐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餐饮店只能储存3个燃气罐
执法人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责令其限期整改
![](https://static.ws.126.net/163/frontend/images/2022/empty.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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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工作人员 前往该店查看
发现店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因飞虹路周边有学校、小区等
人流量较大
城管执法人员当即
对店内的燃气罐 进行暂扣
并要求店家 次日到沙井城管中队接受处理
4月8日
沙井城管中队向该餐饮店店主
详细讲解了
违规储存燃气罐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该餐饮店处以200元的罚款
重要提醒
燃气罐
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
不仅涉嫌违法犯罪
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
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如发现非法储存燃气罐等情况
请拨打“110”举报
来源:洪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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