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去加油的时候,男店员向她推荐了燃油宝,不知道是女子让男店员加进去的,还是男店员自己加进去的,反正最后男店员要求女子付钱,而女子却说是你自己加进去的,与她无关,于是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男店员为了自证清白,还扇了自己几个大巴掌。
(素材来源于:第1眼新闻) 
女子开着车子进入了加油站,可是里面太挤了,等了很久才轮到给她加油。
为她服务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店员,对方特别热情,一口一个姐姐叫的特别亲切。
女子告诉对方,需要加多少毫升、多少钱的油后,就坐在车里等着男店员给她加油。
而男店员一边在加油的时候,一边问女子,姐姐,你需不需要试一下燃油宝呀?
女子很好奇,燃油宝是什么?平时听说过,但是她并不了解,于是就问男店员,这个东西有什么好处?
于是,男店员拿来一瓶燃油宝仔细地介绍起来,说它有几大好处,首先可以清洁燃油系统,其次是可以提升动力,另外还可以减少磨损,减少排放等。
女子听到可以提升动力,显得有点感兴趣了,脸上带着很多疑问,想要一探究竟。
男子说:只有使用过的人,才能真切地体会到它的好处。并且还列举了很多车主在使用过后的感受。
女子靠在车窗若有所思,眼睛一直盯着男店员手中的燃油宝,可能是在想,自己加还是不加呢?
如果加了,万一不好,对车子有影响怎么办?如果不加,燃油宝的好处那么多,错过了,那就可惜了。
后来,不知道是男子看出了女子的心思,知道她对燃油宝感兴趣,所以先斩后奏,直接给女子加进去了呢?
还是女子让男子加一瓶试试看,万一真的不错,那就可以节省很多钱了。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子说她们并没有让男店员加,而是对方自己加进去的。
可是加油站的负责人却说:是女子主动让男店员加的,但事后她们听说要付钱,就反悔了,才说是男店员自己加进去的。
事情具体是怎么样的,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不过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女子知道要付钱后,立即下次说她们并没有让男子加燃油宝,而男子却很激动地说,是你让我加的呀大姐,现在怎么又不承认了呢?于是双方便发生了争执。
这时后排又出来一位大妈,不知道是女子的婆婆?还是妈妈?她也参与了争论,说是男子自己主动加进去的,与她们无关。
男店员好像一脸无奈,辩解不清楚似的,于是急得自己扇了自己几巴掌。
当然,这里我们不敢揣测,到底是男子自己感觉被冤枉了,急的自己打自己呢?还是他想掩饰什么?
具体真相是什么,不知道后续会不会发布出来,但是加油站发声,说他们的燃油宝一瓶才60元钱,并不贵,他们不想和女子继续争论,于是就自行承担了这笔损失,最后没让女子付钱。
不过,大家看到视频后,都有感而发,有很多人说,他们也遇到过这种事情,虽然一瓶只是60元,但是去结账的时候,却变成了300多元了。
还有人说,店员再怎么想卖出去拿提成,也不能强买强卖呀!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事呢?
在买东西的时候,我们一直提倡自愿购买,而不是强迫购买。
而本事件中,男店员在口头上并没有强制女子购买,但是他的行为却体现了这一点。
我们试想一下,一个人在买东西的时候,首先关心的是它的好处,另外关心的就是价格。
但本事件很蹊跷,当女子她们最后要付油钱的时候,男店员才告诉她们,燃油宝要另外加钱。
这就有点不符合常理了,要么就是男子在说到价格的时候,有意含糊不清,这才导致女子误以为加了燃油宝后不会付钱。
要么就是男子在推销燃油宝时,压根就没有提到过付钱的事情。
既然这样,一开始没有提到过会额外付钱,现在又要付钱了,那这算什么?是不是特别不公平了。
即使顾客最后心不甘情不愿地付了钱,那也是违背了顾客的意愿,属于是不公平交易。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公平交易就是你情我愿,你告知我产品的质量、好处以及价格后,我觉得可以买,也愿意花这个钱。
而事件中,男店员并没有告知女子价格,而事后却又要收取费用,这明显是有意隐瞒,想着都给你加进去了,你不出钱也不行呀!
另外,这种存在欺骗性的服务,如果投诉后要求赔偿的,也是会给予支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所以女子一旦付了燃油宝的钱,事后要求对方退一赔三的,店家还真的需要赔偿这部分钱给女子。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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