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正义尽管姗姗来迟,但终究还是来了。

4月9日晚,引发全国关注的“马树山事件”,终于落下了最后的帷幕。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关于马树山举报县委领导被逮捕公诉事件,经河北省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核查后,对迁西县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的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那些在这起事件中冒着良心扮演“马前卒”的一干警务人员和检察官,彻底歇菜,成了这盘棋中壮烈牺牲的“过河卒子”。

好一个“活该”了得。

作为“首恶”的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亦被河北省纪委监委挖出老底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而迁西县人民法院,因为尚未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结果,成了该起事件中劫后余生的幸运儿。

这个结果,充分警示了一干公职人员们:拍领导的马屁,知法犯法执行领导的错误指示,办好了或许会有奖励,办砸了就有可能成为牺牲品。

这个结果,也让那些在“刀尖上跳舞”的举报者们,暗暗松了口气,也更有了底气。

即使举报的内容经查证不属实,也不会承担“诽谤”的责任,更不会因此而被“寻衅滋事”了。

马树山事件,足以用“骇人听闻”这四个字来予以概括。

作为一名75岁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马树山出于公义多次向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唐山市委书记邮寄举报信,实名举报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

马树山以为,他的举报会换来上级部门对举报者的调查。

然而,他想多了。

马树山等来的结果,是涉嫌“诬告陷害罪和诽谤”,遭到迁西县公安局的迅速抓捕,遭到迁西县检察院的迅速提起公诉。

不仅如此,他还被冠上了一顶“严重破坏了迁西县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帽子。

白色恐怖,莫过于此。

作为法治基石的迁西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在落实领导错误指示,制造冤假错案方面,切实做到了遥遥领先。

马树山最后的结局,虽然看起来可喜贺,但在他身上演绎出的这段“官场现形记”,实则“可悲可叹”。

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马树山的余生,或将在监狱里度过,并永世不得翻身。

而迁西县县委、公安局、检察院“有权任性”,令法律也蒙羞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短时间内更是难以得到消除。

因为——

不是每个举报者,都能幸运地成为“马树山”。

也不是每个举报者,都能引起媒体的关注。

这,才最是让人恐惧,让人忐忑,让人担心的核心。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面对庄严的法律,“执法者究竟是为法律服务,还是为领导服务”的灵魂拷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真正划上一个句号?

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