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河北邯郸的王子耀被三名同学霸凌,被残忍杀害的新闻引发热议,全民关注,全民愤恨。

由此,这三名未成年人有了一个统一绰号:邯郸三害。

古人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然而,这三名未成年人就残忍地将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杀害,手段残忍,已经超过正常未成年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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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呼吁对这三个未成年人判死刑。

但从我国现行法律下来看,这不太可能。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对于该案来说,最高检的通告是一个好消息,这说明,即便是未成年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也将付出刑事责任的代价。

消息传来,群情沸腾。

但是更多的人关注,这三个人怎么判呢?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陈丽莎律师告诉记者,结合目前公布的案件信息,可初步判断,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将面临承担《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基本刑的刑事责任,但是不适用死刑。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主从犯的情况,那么从犯的刑事责任有可能在有期徒刑内解决。

由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死刑的条例,因而极大可能,这三人死不了。最多就是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意味着坐几年牢,然后表现良好,过几年就出来了。

是的,仅此而已。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也就是说,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及未来生存,相关的犯罪记录是隐藏的。

但即使是这样,就能让人彻底改邪归正了吗?

很显然,结果存疑。

我们都知道,坐牢这种事,就是多少年与世隔绝,出来以后,会很大的不适应社会,最后会彻底被社会边缘化。

实际上,很多的社会悍匪都有类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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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悍匪白宝山,就因最开始坐了几年牢,找工作不被社会接纳,于是愤起开始了其末路狂徒的人生。

因此,对于邯郸三害的判刑,问题不仅仅在于判刑,还被害人一个公道,更在于如何通过刑罚,矫正三人以后的人生,使之不再成为祸害社会的坏种。

这是其一。

还有一种,其实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学校社会,如何通过这个案例,警示那些蠢蠢欲动的未成年人?

邯郸一案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

尽管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一般法院判案都是非公开进行。

但这件案子不一样,应该申请全民公开审判,全民公证,让所有人看到,这就是霸凌嫌疑人的下场。

起到杀一儆百、敲山震虎的效果。

这是其二。

其三,怎么样能把这样的案例,影响到日常的校园霸凌,解决校园霸凌问题。

众所周知,因为打人犯法这一概念深入人心,其实社会上有意为之的打架斗殴已经非常少了。但是在未成年人群体中,霸凌却非常常见。

至少,这一个月来,河北邯郸已经发生了两起。

3月27日,一名七年级学生在与同学打闹中被灌开水,导致面部和胸部轻度烫伤,从现场图片看,其手段之毒,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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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些学生,毫无顾忌地在霸凌别人。

因为有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横亘在学校上空,阻挡了《刑法》效果的发生。

所以,最为重要的是,河北邯郸案件的审判,要告诉所有潜在的犯罪分子:

一,未成年人杀人,与成年人同罪,也要负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人霸凌别人,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