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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赌债”与“因赌负债”不是一回事。
“赌债”是因赌博无中生有产生的欠债,属于非法债务,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配偶被要求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一点。
现实中,比较多的是“因赌负债”,例如一方背地里通过信用卡、网贷或者编造借口从亲戚朋友那借来钱,挪用用于赌博而产生的负债。贷款人除非明知借钱的人用于赌博,否则一般对借钱没有过错,其债权通常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1064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见,“因赌负债”应当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假如以丈夫烂赌为例,根据上述规定,妻子要抗辩的话需要证明丈夫的债务是“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以及“夫妻对借款没有共同意思表示(妻子不同意)”。

这个时候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让丈夫签一个类似的“戒赌保证书”作为证据,这个保证书可以把赌博导致的相关负债进行一定的清理表述(意在表明其非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同时承诺由丈夫自行承担。这个戒赌保证书可以作为当外部债权人起诉追偿时,妻子用于抗辩自保。

当然此类相关的证据,一个不一定保险,越多辅助证据越好,借款所得的资金流向的证据,承认资金用于赌博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第三人的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搜索和保存的。

最后,避免被牵连更彻底的办法还是离婚,前述的保证书也可以作为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而且最好是有相关证据,证明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时再提起诉讼更稳妥一点。当然,如果赌博还涉及家暴的,能离就赶紧离婚,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早离早解脱。

这个问题就简单说到这,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