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一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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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边来的中年律师一枚。法律实务、法律知识、法律杂谈、案例普法。法律小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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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司法人员跟你说“你的案件请律师没用”时?是否有猫腻?
    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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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怎么办?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这几年时不时就有法院判例出现,支持业主起诉物业要求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 但是,偶尔还是有声音认为安装充电桩涉及到“共同安全隐瞒”,相关施工工程涉及对共有部分的重大改建或重建,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最近,北京一中院发布了一个案例,驳斥了这种说法,法院认为施工工程影响有限,不属《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的规定,物业应配合业主的正当安装请求。
  • AI伪造虚假案例,律师被当庭训诫,一定要小心AI幻觉!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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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庭前的准备细节,律师亲授五点注意事项!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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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开庭时,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提问?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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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连法官都一直联系不上,怎么沟通案情?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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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经全体家人见证,具备法律执行效力吗?
    这是网友提问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其实,口头遗嘱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一种临时应急措施而已,有几个人见证不是口头遗嘱有效的根本因素,只是遗嘱有效的前提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口头遗嘱要有效应满足几个条件: 1、首先得是“危急情况”才允许立口头遗嘱; 2、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规定的见证人,而《民法典》第1140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大概率大家口中的“家人”就属于其中之一。 3、危急情况消失后,还得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再立遗嘱对内容进行确认,否则口头遗嘱自动无效。 所以,从上面的规定来看,这种情况大概率属于无效遗嘱,如果没有前述再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的,则铁定无效。 不过,既然都是一家人了,那全体法定继承人就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遗产的分配问题,都同意按口头遗嘱的内容分配,只要不损害他人的权利,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全部家人”与“全部法定继承人”是两个概念,别混淆了。别以为全部家人认可了,就可以当然的执行口头遗嘱。这要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是否涉及复杂的转继承、代位继承等问题。 例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能不住一起,不是小家庭中的一家人,但法律上也是父或母过世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保留其份额或听取其意见,实际办理继承手续时也都需要他们的参与。
  • 女友实习期高速上开车意外身亡,男友因在副驾驶睡觉被起诉索赔,该担责吗?
    202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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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返岗上班,可以同时获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吗?
    各地法院判例都支持女职工可同时获得津贴和产假工资,换句话说,单位不能以已经有津贴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虽然产假不上班期间,津贴不足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有补足的义务,但这样操作不等于两者是相互替代,只能唯一的。 因为津贴是女职工没有提供劳动就依法可得的法定待遇,提供了劳动则需要再支付对应的工资报酬,否则便相当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正常上班正常获得工资而已,实质上没有获得产假的津贴法定待遇。
  • 蒋方舟、贾浅浅学位被撤引关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学校吗?
    蒋方舟和贾浅浅都是因学术论文存在未标注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而导致硕士学位被撤销。目前,蒋方舟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而贾浅浅未有消息表明她是否接受。 假如当事人不服的话,是否可以起诉学校呢? 法律上可以。首先,根据我国《学位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先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应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不过这个程序不是必经程序,该法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请求依法处理,通常即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最新修改的,202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学位撤销学位行为不服的应先行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复议是必经的法定前置程序,对复议结果不服之后才提起诉讼。 最后,法院作为司法机关,通常不能替代高校作学术问题的认定,是否构成学术不端通常还是以学术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认定结论为基础,法院更多的是从程序合法性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审查。 #止沸新闻解读官#
  • 独生子女继承麻烦重重,立遗嘱真的就可以避免吗?法律详解
    2026-07-16
  • 「评说」无理霸占车位为什么屡屡发生?该怎样整治?
    2026-07-14
    26跟贴
  • 刚入行当律师不会报价?分享我的一些经验看法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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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类似气象问题都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政策,不要觉得没什么问题,心存侥幸就随便造谣,为了流量误导公众。只要被罚一次就老实了,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一男子为博关注发布涉台风不实信息,被警方行政拘留
    澎湃新闻
  • 这次律师法的修改,可能是未来律师业发展的一个转折性标志
    2026-07-12
    31跟贴
  • 小额借贷纠纷自己去起诉?了解法官的询问清单,事情就变简单了

    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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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龄劳动者请病假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否不发工资? 超龄劳动者请病假时,用人单位原则上可以不发工资。
    根据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超龄劳动者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四项法定的劳动权益,而我国的医疗期保护不在其中,医疗期内依法享有法定医疗期及病假工资兜底,根据原劳动部的规定,可以保底获得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可以说,前述新《规定》无强制发薪要求。 不过,如果双方的用工协议约定了病假工资的,则应按约执行,或者反过来说,也可以在用工协议中明确约定此情形无工资。 最后,如果所患的病特殊,属于“职业病”的,则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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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后劳动权益保障还可以找检察院
    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赋予了劳动者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忙的机会。 草案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用人单位等侵害众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不过检察机关介入的情形,需要群体性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形,体现一定的社会公共性 ,如果只是零散的劳动争议,应该仍按传统路径进行维权。 虽然上面的《公益诉讼法》还没有完成立法,但也不等于当前检察机关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没有作为,常见的可能做法: 一是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或诉前检察建议。 例如应该由人社局督促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和缴纳保证金而没有履行监管责任的,检察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问题解决。 2022年,最高检就曾针对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直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 二是对权利受损的劳动者进行支持起诉。 说白了就是帮助原告进行起诉,可以协助进行证据调取,可以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安排法律援助等等。 上述两种做法都不是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果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可能还有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如果有赔偿款,款项如何处理? 这个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像一些生态环境破环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等,实践中获得的赔偿的往往会用于类似公益诉讼的支出,或直接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活动支出等,很少会直接给个人。 不管怎样,立法已经在路上,有一定比没有好。
  • 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培训费吗?
    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其支出是企业用工管理成本之一,原则上不得转嫁给劳动者。但如果是专业技术培训,非一般入职培训或日常培训的,且企业与接受培训的劳动者签署书面培训合同,约定了违约赔偿责任的,则当劳动者违反约定没有在服务期限内在企业任职的,则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未履行期限对应折算的培训费损失。
  • 企业对入职不满一年的新员工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吗? 安排劳动者年休假是企业的义务,只要累计工作满一年,未出现不享有年休假法定情形的(例如请假时间超过法定限制),就可以依法享有法定年休假。
    注意,这里的一年包括在企业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在社会上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所以即使入职不满一年,累计社会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就可以享有法定年休假。 劳动者休年休假由企业统筹安排,兼顾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当年无法休假的,可以协商跨年休假,如果因企业产生经营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则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今天聊点儿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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