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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法律知识、法律杂谈、案例普法

  • 借条原件丢失,法律上如何弥补?直接找对方重签一份吗?

    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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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名男演员高亚麟,被曝出轨和家暴。
    有网友辩称,男女双方当事人还没有结婚,所以不能叫“出轨”,只能叫“劈腿”,因此也不能叫“家暴”。 “出轨”和“劈腿”都属于网络用语,网友可以自行定义,“家暴”就不同,属于法律术语。那没有结婚的就不能构成法律上所讲的“家庭暴力”吗? 答案是不一定。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对此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但是,这只是一个狭义的“家暴”概念,反家庭暴力法可以保护的范围是广义的“家暴”概念。该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结婚,像同居男女朋友之间的暴力行为也是适用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准家暴行为。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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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说明点火烧的摊位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是因为与他人的纠纷,还是因为自己的问题(如债务)而跳楼。
    不过通报的用词是“犯罪嫌疑人”。说明烧摊位的行为,如果不跳楼的话,会被作为犯罪案件处理,与他人有纠纷的可能性大一点。 个人看法,以公安机关调查为准。
    杭州一男子在服装市场点燃衣物后跳楼 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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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垫钱帮你打官司,有这样的好事吗?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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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交警的认定结论行为界定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早在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也明确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不服不可提出复议或诉讼,只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节的规定,在三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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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4年建成的老建筑,修缮期间着火,礼堂顶都塌了,还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五一痛心的事故一件不停,又接一件。
    这次事故,即使没有人员伤亡,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过失损毁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过失损坏文物罪”。失火责任人已涉嫌犯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火灾原因早点调查公布。
    河南大学大礼堂着火,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校方致歉:无比痛心、自责!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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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不在场,会影响法院的强制执行吗?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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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人民法院案例库,看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要点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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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门帮人安乐死的“职业安乐师”,没进行安乐照样被判刑!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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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规:免公证提取已过世存款人的金额提高到5万!
    《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近日公布,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新规有几点: 1、实施日起,银行把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免公证提取过世被继承人存款的金额统一提高到5万(旧规“银保监办发〔2021〕18号”文件的标准只是到1万,是否提升到5万由各个银行决定,具体可以参见链接文章)。不过考虑到各个银行的差距,规定允许农村中小银行推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落实新标准的要求; 2、允许上述提取申请人查询被继承人账户交易明细,时间范围是死亡后以及死亡前6个月内; 3、规定了丧葬费、抚恤金的提取,该两类款项不计入前述的5万元限额,可以全额简化提取。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存款人过世,继承人如何查询和提取存款?还需要公证吗?|公证处|存款人|网贷平台|非存款_手机网易网
    网页链接
  • 袭击“辅警”构成袭警罪?
    有看法认为“辅警”不属于警察,因此不构成袭警罪,网上有解答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今天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的一个案例,某辅警在一次协助警察出警中,被酒汉咬伤达轻伤二级,最后法院认定仍构成袭警罪。 给出的理由是辅警和民警在执行任务时是一个“执法共同体”,袭击人袭击对抗时是不会严格区分的,不宜机械化的因此把辅警排除在外。个人认为如果把袭警罪的侵犯对象视为执法秩序,而不是简单的警察身体健康权,那这种解释也是符合立法目的的。不过,从严格的“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还是需要有司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确为宜,以避免争议。例如,有人就认为如果是辅警单独出警或者没有严格执法的行为导致的被袭击,就不构成袭警罪。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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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的业主应该是政府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也就是说,政府与商品房业主应具有共同的权益,承租公租房的人代替政府享有该权利,不能因此优先满足商品房业主的停车需求。 商品房业主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住建局应出面调解这个矛盾,如果圈占的车位属于公共路面临时分出的车位,管理处也有责任制止。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私自用水泥墩圈占小区停车位?商品房业主与公租房住户停车位之争背后
    央广网 5763跟贴
  • 未成年人应该保护,无辜受伤害的人同样要得到正义的伸张和保护。
    6万元的赔偿,相对于这其中遭受的压力,不公平歧视,生意的影响,真的说大不大。
    无锡蛋糕店老板“被造谣猥亵3岁女童”胜诉,法院判令女童妈妈道歉并赔偿
    奔流新闻 777跟贴
    热点事件讨论组
  • 车主私自线下沟通和换车,导致运输不符合标准有很大责任,平台也有可能应承担责任,不过取决于平台在这个交易中的定位和平台具体协议约定。
    托运人超平台标准数量运猫,而且对于换车有可能空间不够,容易导致窒息事故应有一定的认识而疏忽大意。托运人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这三者中可能损失最大的是车主,不过一点也不冤,因为能拒绝和从根本上阻止此事的也正是车主。
    托运造成16只猫咪闷死?哈啰平台给予回应
    新民晚报 2736跟贴
  • 欠款用现金还清了,借条原件也撕毁了,微信记录也删除,但对方却拿借款的复印件起诉,怎么办?
    这是网友的一个提问。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即使没有借条原件,也不会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已还款证据,例如和对方沟通预约还款的记录,尝试恢复聊天记录;还款经过的陈述和证人证言,何时何地还款的到访记录;取现金的记录;对方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证据,例如借条没有原件如何解释等等。 还有最重要的是此时已涉嫌虚诉讼,务必要求法院严查和处罚,如真判决必要时找检察院。最后,吃一堑长一智,下次不要用现金,实在必须现金的,记得让对方写收据!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社会话题讨论圈
  • 被判死刑,死有余辜!
    这个凶案和离婚冷静期有关系吗?虽然冷静期确实使离婚没以前那么容易了,但和案件的发生没有关系。这种性格的人即使没有冷静期,也一样会发生暴力行为!持续多年家暴就是力证,离婚只是个导火索,女方经不住说,同意再见一面是给了凶手行凶的机会。 离婚冷静期的冷静,说的是让人不要冲动离婚,并不是说能让有暴力念头的人冷静下来。面对暴力关键还是要懂得自保,法律上报警、向法院寻求人身保护令,物理上寻求远离和防卫,心理上要勇于斗争,要坚决,不要被“认错”所迷惑。有时物理和心理所起的作用要远大于法律所起的作用!
    广州离婚冷静期杀妻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家属:他问法官死刑是立即执行吗
    潇湘晨报 7187跟贴
  • 如果符合强制报废车辆的要求,必须由政府拖走的,则物业应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从这个报道来看,有可能不符合政府“强行拉走”的情形。
    此时,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虽然“僵尸车”的车主也支付了停车费,但是由于“僵尸车”实际上已经报废无法上路,所以,停在那里缴费,反而阻碍了其他业主正常车辆的停车需求,不应视为正常的停车使用,违反了《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 物业管理人是小区路面管理和维护全体业主停车利益的义务主体,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僵尸车”车主提起诉讼。不过这个诉讼权利,还得看社区公约或物业服务协议在这方面对物业管理人有限制。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太蹊跷!上海小区一报废车长期占据车位,车主按时、足额交停车费,投资已过万,物业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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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强制执行,过了两年期限就真的不可以申请了吗?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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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单位的人事档案丢失是行政案件?民事案件?还是内部处理?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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