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证
是车辆的“身份证”
是证明车辆合法上路的法定证件
今天曝光的车主
自作聪明
还自投罗网
案情回放
3月13日,郭某某来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负责办理的民警一眼就发现其行驶证“有点不一样”。
经在系统后台核查,郭某某来年审的车辆,在系统里备案的是白色,然而行驶证上的车辆,却是黄色。
↑郭某某行驶证上的车辆图片
办理的民警马上意识到
郭某某存在伪造、变造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的嫌疑
开展调查
“问题行驶证”被发现后
民警马上依法将其行驶证扣留
对郭某某开展调查
在民警的询问下,郭某某承认其伪造、变造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据查,郭某某将车辆颜色改变后,未到车管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而是自行将行驶证内的白色车辆照片换为黄色车照片,打算以假乱真。
没想到被车管所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 郭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办理
守规则
耍小聪明
终将付出大代价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信息来源:车管所、一大队
本期编辑:朱明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