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有风险,入席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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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湖北安陆市民晏某某驾车前往酒店参加朋友潘某某孙子的满月宴。晏某包间共有13人,席间每个人都存在敬酒行为,其中晏某某与被告之一许某在中途开始闹酒。
酒席结束后晏某某回家,潘某某也进行了礼貌性挽留,但晏某某坚持告辞后驾驶小型轿车离开,回家途中,晏某某与路边行道树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经鉴定机构鉴定,晏某某属于醉酒驾驶。事故发生后,晏某某伤情严重,持续住院多天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看似一起简单的醉驾事故,却引发了一场官司。
晏某某死亡后,他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要求同桌13人和组织者赔偿损失合计37万余元。理由是,其妻子及其未成年的儿子认为,“是同桌饮酒者把晏某某喝死了”。
同桌吃酒成被告,大家也表示不管是出于法律还是人情自己都应当出钱,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应该出多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只能提请法庭审理。
经审理,法官认为,死者晏某某生前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驾行为与死亡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85%的责任;其他同桌饮酒者及组织者潘某某,按照过错程度合计承担15%的责任。
本起案件中同桌有3人没有喝酒,甚至在参加酒席前和死者并不认识,他们如何担责?
法庭认为,因为这3人也参与了酒席行为,就有提醒、劝阻、看护、照顾、护送等义务,所以他们有义务保证醉酒的人平安到家。在最后判决中,由于过错程度较轻,这三人共同承担0.5%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共同赔偿186530元。
千万不要以为不劝酒就没有责任,只要在旁边观看,出事就有责。

参加红白酒席很寻常,有些地方风俗规矩较多,满月宴、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康复宴等等,可谓五花八门。参加宴席就免不了共同饮酒,一旦同桌某一个饮酒者出事,其他酒客就会受到牵连。具体哪些情况同桌会担责?

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同桌饮酒人可能要担责:
◆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一起喝酒;
◆ 过度劝酒、压酒;
◆ 酒后驾车、剧烈运动等未劝阻;
◆ 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结合法官的忠告,参加酒席要谨慎选择同桌,并注意自己的行为:
1,不与驾车参加酒宴的同桌;
2,不劝酒不闹酒;
3,在别人开始喝酒时找个理由迅速离场;
4,万全之策就是——宁愿挨打也要阻止同桌所有人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