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书竟然出现100 多处错误:司法公正岂容儿戏?

文:麻辣新语吴能恩

一份判决书,竟有 100 多处错误!这是怎样的司法乱象?浙江诸暨法院的这起“闹剧”,让人瞠目结舌,更让人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称,3月21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此次开庭为该案二审质证阶段,该案一审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在未完全统计的情况下,他们在一审判决书里发现了110处错误。其中一处错误,是判决书将一笔5735019.54元的借款多写了一个“万”字,直接从百万量级跃升为百亿量级。

诸暨市人民法院3月26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经查,帖文反映文字差错问题属实,对此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目前,我院已启动追责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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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作为司法裁判的最终载体,本应是严谨、准确、权威的象征。然而,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却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了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00 多处错误的出现,直接反映出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的缺失。司法工作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每一个判决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命运。然而,如此多的错误,不仅让人对法官的业务能力产生怀疑,更让人对其工作态度感到担忧。难道在起草判决书时,就没有基本的审核与校对吗?这种“草率”的工作方式,如何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这一事件也揭示了司法监督机制的失灵。一份判决书在历经起草、审核、签署等多个环节后,居然还能出现如此多的错误,这说明司法内部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漏洞。试问,这样的判决书是如何通过层层把关的?相关的监督部门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司法监督的缺位,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背离。

100 多处错误的判决书也损害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而这样的错误百出,让人们如何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信仰的冲击。

面对这样的司法之殇,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诸暨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和“启动追责程序”的回应。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反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方面,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法官作为司法的核心力量,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确保每一份判决书都经得起推敲。

另一方面,要强化司法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判决书的审核与把关。同时,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如媒体、公众等,让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外,对于这起事件,必须严肃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更要追问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只有通过严厉的问责,才能让司法工作者真正认识到责任的重大,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判决书则是这道防线的重要基石。100 多处错误的判决书,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损害,更是对法治社会的沉重打击。我们期待诸暨法院能够以此为契机,深刻反思,切实整改,让司法回归公正、严谨、权威的本质。同时,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引起全社会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共同推动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建设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可信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