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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立案一周的时间,就拿到被告拖欠的货款,感谢法官!解决了我们企业资金短缺的难题!”原告公司负责人激动万分,将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红透山人民法庭负责人张丽娇法官的手中。

近日,清原县人民法院红透山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高效为原告要回欠款80万元,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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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案系辖区某化工企业与河北唐山某企业合同纠纷一案,因河北唐山某企业拖欠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某化工企业起诉至法院。立案后张丽娇法官了解到原告公司因急于回款发放员工工资才起诉的被告,红透山法庭按照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要求,开设绿色通道,予以优先立案,让案件进入“快车道”,两天内办结了案件的财产保全,同时积极联系被告公司,经过多次沟通释法明理,立案一周后被告亲自将拖欠货款送到原告手里,履行了支付义务,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红透山人民法庭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将司法审判融入辖区经济发展的大局中,为打造辖区内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担当和作为。

来源: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