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今天是2024年3月18日,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8天。

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终于等到了一份官方通报。

官方通报是以联合工作组的名义发出的,很简短,并没有太多的信息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官方通报

相对于这份简短的官方通报,更加吸引社会公众眼球的是另一则网传的消息。

这起令人发指的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疑有帮凶!!

这个疑点的出处是埋尸的深坑——3名乳臭未干的初中生,是如何挖出一个深2米可以容纳一个13岁初中生尸体的深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埋尸现场挖坑实测

并且,死者的父亲做了挖坑实测。

结论是三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要挖出这样一个深坑,至少需要四个小时。

这对于3名初中生来说,在杀人之后,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这个信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是一条犯罪线索。

出于对命案侦查的审慎考虑,公安机关不会放过任何一条足以引起合理怀疑的线索。

一方面是案件侦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需要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这也是普罗大众最朴素的期待。

如果这起案件真的有帮凶,那么无非是2种了可能。

第一种可能:帮忙的人参与了杀人和埋尸的全过程

本来,人们对于3名初中学生做出这样一件惊天大案就感到超乎想象,这个帮凶的猜测,正好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

如果帮忙的人参与了杀人和埋尸的全过程,那么帮忙的人无疑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参与共同犯罪,作用可能不同,可能参与了事前的预谋策划、可能参与了杀人的实行行为、可能参与了望风等辅助行为,等等。

故意杀人的共犯,应当根据其所参与的程度,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量刑依然是最高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第二种可能:帮忙的人仅参与了事后的埋尸

这是较大的一种可能性——犯罪嫌疑人的家人,发现了他们闯下大祸,出于保护的本能,实施了帮助埋尸的行为。

结合本案已经披露的其他情节,例如不配合警方调查、人去楼空等等,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合理猜测。

如果帮忙的人仅参与了事后的埋尸,没有参与杀人的事前预谋和事中的实施,那么前面的故意杀人跟他没有关系,仅对后期的埋尸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罪名叫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规定在《刑法》第307条。

《刑法》第307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真有帮凶的存在,其实很好调查:调查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调查犯罪嫌疑人家人的行踪、查看双手的磨损痕迹、搜查作案工具等等。

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真相究竟如何,我们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