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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着力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

碧翰烽/文

“滥挂牌”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

有的地方,这些“牌子”不仅是门牌挂满了,还有墙上也是满满的,其危害性显而易见:一是浪费资金,对于基层组织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二是多头指挥,随意性强,今天挂这个,明天取那个;三是只挂牌不干事,弄虚作假,影响形象;四是弱化基层自治,挂个”牌子“也没有自主性、创造性。

应该说,清理“滥挂牌”问题是比较容易的,取下来就行了,一个电话或微信群通知就可以分分钟搞定。

这些年,全国不少地方也组织过清理“滥挂牌”专项行动,出台了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组织了强有力的督导检查,切实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有的地方基层,门上的、墙上的”牌子“的确是少了许多。

不过,越是容易解决的问题,往往又越是容易再犯。这个“牌子”容易取下来,似乎也就容易挂上去。所以,导致有的地方虽然对“滥挂牌”问题三令五申,但时间一过,有的地方又卷土重来,一些“牌子”又纷纷挂上去了。

为此,有的地方基层费尽了脑筋,想出了一些应对的法子,比如做成活动的牌子,哪个来了挂哪个、取哪个,看人下菜碟。即使是取下来的“牌子”,都会找个屋子装起来,随用随取。

就这么一件小事,就那么一块小“牌子”,为什么彻底解决都会那么难?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要搞清楚:第一,“挂牌”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有一个目的是重要的,那就是让老百姓找得到办事的地方。其实,在农村,要让村民找到村部还是相当容易的,只是城里的社区会相对难一点。

但是,只要村、社区经常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即使不挂牌,也能够找得到。还有,就是上级单位要下村、社区开展工作,只要有了村社区的名字挂牌,也很容易找到。

第二,根治“滥挂牌”问题,关键在于对督导检查考核内容和资金项目的有力约束。也就是说,所有督导检查考核项目都不能对基层组织“挂牌”提出要求,这个需要从源头把关。一方面考核指标不能提出“是否挂牌”;另一方面不能以“挂牌”作为开展工作活动的佐证;还有,不能以”挂牌“作为是否配人员、给资金、给项目的要求。

有的单位总是认为,如果基层连个牌子也没有,又怎么证明有阵地、有活动、开展了工作,担心工作难以在基层落脚。实际上,基层的阵地都是整合的,没有谁会在专门的阵地开展活动。“挂牌”是容易作假的,真正检查工作是否落脚,要么看结果,要么访群众。

只是,有的单位就是想刷存在感,即使是个“牌子”,就觉得在基层有了一席之地。因此,如果非要以“牌子”为考核指标,那干脆不用考核,说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如果能够管住这个督导检查考核的手,基本就可杜绝“滥挂牌”问题。

第三,有的打着统一规范美观的名义搞“滥挂牌”。这有点像一些城市统一店招那样,对于基层组织的“牌子”,有的地方单位时不时提出一些统一、规范、美观的要求。看起来是一种规范化,实质上还是在搞形式、乱花钱。毕竟,“牌子”还是简单、实用就行。不过是基层几间小小的房子,有必要在有限的门上、墙上大作文章吗?有这精力,不如多给基层提供人财物保障,能够给老百姓多办办实事。

相信,这个容易解决的问题,以后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