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检测见证被罚款

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客,因在民惠佳苑五期(巨浪项目区域动迁安置房基地建设工程)中未按照规定实施检测见证,近日被相关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壹万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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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改单、整改回复、询问笔录、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等证据,监管部门确认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提醒广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检测见证,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将接受并尊重监管部门的决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未来在工程监理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管力度,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