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冬春交接时节,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祭祀烧纸、燃放烟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经小编整理,在松桃发生的失火案件均为扫墓、祭祀引发,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松桃法院发布几起案例,为大家再次敲响警钟。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17年4月2日中午,被告人杨某某到松桃苗族自治县世昌乡某村在其已去世的伯父坟前进行祭祀。在点燃香纸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30.89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1035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杨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17年4月2日中午,被告人陈某某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某村为已去世的丈夫祭扫。在祭扫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燃烧香纸导致坟边杂草被引燃,继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经村民向林业部门报告后于日次被扑灭。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火灾过火面积为56.67公顷,其中烧毁未成林造林地8.27公顷,有林地8.4公顷,损失林木15.6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26330元。本次火灾属较大森林火灾。

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责令被告人陈某某在火灾过火面积56.67公顷(即850亩)内植树5000棵。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16年2月9日,被告人唐某某携带未成年女儿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平头乡某村给其去世的母亲上坟。在上坟过程中,被告人唐某某点燃须花炮后拿给其女儿燃放时引发火灾,导致平头乡两个村及普觉镇三个村杉木林地被烧毁。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工程师鉴定:本次火灾过火面积56.8公顷,地类均为有林地,树种均为杉木,总蓄积量为1415.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707850元,属较大森林火灾。

判决结果:被告人唐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四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日,被告人雷某某同家人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某村山上扫墓。该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雷某某因燃放炮火,不慎引燃了枯草丛,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雷某某与家人积极扑火,见火势太大便离开。后闻讯赶来的村民积极扑火,直至当日22时许才将火扑灭。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工程师鉴定,本次过火的面积为26.14公顷(392.1亩),其中有用材林地214.8亩,未成林地155.3亩,经济林地22亩。直接经济损失522030元,属较大森林火灾。2016年4月9日,被告人雷某某主动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失火烧山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被告人雷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