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沐梵物业因违规排放污水被罚15.1万元

北京沐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排水许可证而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近日被北京市水务局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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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公司在2021年开始,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花园胡同3号的紫园项目中,存在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即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2023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

经过调查核实,北京市水务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51000元。处罚决定已于2023年6月28日作出,并于2023年7月4日进行公告。

北京沐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将接受并尊重相关部门的处罚决定,即刻停止违规行为,并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排水许可制度,确保合规排放污水。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关注身边的污水处理和排放情况,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于该处罚决定,北京沐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如有不服,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水务局将依法受理并处理相关申请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