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没有直播,昨晚刚上抖音直播没多久,因为提到贵州六盘水女企业家因讨债被刑拘案,直播间就被封了。这个案件早已在朋友圈被刷屏,干脆就写写吧,毕竟,我们所经历的一些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也有“以刑化债”的影子。

湖南怀化高铁建设功臣李某广,因向地方政府讨要上亿工程款,被罗织多项罪名被重判二十年,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同诈骗罪,即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修改设计及更换原材料。而实际上,工程师出身的李某广是改进和优化了设计,提高了工程质量,还节约了成本。辩护律师全案做无罪辩护,只因该项目不仅按时按质完成而且获得奖励,案发原因仅仅是地方财政拿不出钱偿还工程款。判刑后没收违法所得,钱也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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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几年,地方债真是很沉重,有些地方连公务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7373亿元,这还是在通过全年化债取得成效的前提下的现状,因为此前这个数字是60万亿。就贵州发布的数据来说,2023年年底贵州省地方债的余额就高达1.5万亿元,每年光是利息就要支付378亿元。而贵州2023年全省的公共预算的收入也不过2078亿元。六盘水市仅三年多当地新增债务达1500亿元,债务增长率超300%。

我最直观的一个感受就是我的老家浙江义乌。前年我一位朋友承建了廿三里街道的一项造桥工程,因需要垫资建设,还向我借了一笔钱。结果工程按质按量完成,五百多万的工程款却拖欠至今,据说账上没钱,诉讼也没用。求爷爷告奶奶,去年年底批了一百万,支付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都不够,一分钱也还不了我的,所以我也间接成了受害者。这还是中国经济百强县,可见地方债务有多严重。

因为国务院在督办地方化债,每年地方两会的工作报告都要公开提交地方化债的成绩单,于是,各种化债措施应运而生。这些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运动中,地方上不乏被拔高凑数的案件,有些民营企业就不幸被杀鸡取卵,所有被罚没的巨额财产中都有财政返还的比例。某省的工作报告中,还把扫黑除恶罚没“黑财”金额名列全国前茅作为一项业绩。可是这进一步加剧了民营经济的凋敝,很多民营企业家如履薄冰,甚至不惜冒险把财产蚂蚁搬家式地转移到国外。

云南作为基建大户和债务大户, 从其最新发布的停建、缓建项目清单来看,全省1153个项目停建缓建,涉及的总投则高达 2904亿 ,但其中可用的 化债资金仅有25.51亿元,不到1 % 。所以有人预言, 负债累累的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家,必然 进入翻脸成仇的模式。 尤其之前靠 大建设 和 转移支付 发家的企业家,甚至可能会把过去的财富通通赔进去。这也难怪,《中披露的“云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假设者”会遭罚没全部财产的命运。

回到贵州六盘水这个舆论诟病的“以刑化债”事件,现在地方政府和媒体报道就此莫衷一是。《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显示,当地民营企业家马艺珈伊是为了讨回自己2.2亿的工程款才涉刑的,而地方政府辟谣说,工程款已经还了近90%,气得记者回怼,说当时回应是会还钱,现在回应的是媒体不实报道,于是晒出了2.2亿工程款的明细,可惜地方政府既晒不出支付凭证,也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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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政府回应的通告中,我注意到了这样的表述方式“马某某为讨要有争议的工程款雇佣耿某某、方某某采取安装GPS 定位器等手段跟踪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既然是政府欠马某的钱,马某为什么要跟踪他人,跟踪的目的又是什么?我曾代理过湖南益阳,他就是因跟踪法官,发现并公布法官公款吃喝、旅游、赌博、包二奶而被判刑的,罪名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虽然违法违纪的八名法官都被处分了,但举报有功的吴正戈却被判刑了。这次估计是一样的配方。

还有“马某某、侯某某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安排洪某某等3人、雇佣屈某某等5人在网上恶意炒作”的表述,根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可以确定债务是真实存在的,政府欠钱也是事实,那上述几个人编造了什么虚假信息?既然地方政府认为《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失实,是不是也得把中国经营报的记者和负责人一视同仁地绳之以法,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此外,律师唐某也被逮捕了,可通报对他只字未提,这是什么原因?他到底实施了什么寻衅滋事的行为?是“恶意讨债”行为吗?

作为兼职律师,我还关心的程序问题是,水城区政府作为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准确地说是债务人,自己调查自己通报,会公平公正吗?是不是应该由更高级别的调查组来调查?而且现在所谓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就是举报水城区区长和水城区法院,那么现在该案又由水城区公安机关侦查,水城区检察院起诉,届时由水城区法院审理,能做到公平公正么?是不是应该回避,异地管辖?

这个案件是把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和地方司法的信任危机集中暴露了。企业家因为政府信用而垫资建设,没想到会欠钱不还,估计在常规手段无法奏效时动用了一些非常规手段,或许触及了法律的界限,但在地方政府干预下的公安司法机关,直接动用刑事措施,也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因为没人相信他们会中立,事实上也是不可能中立的。人们更担心的是,这样的“以刑化债”模式一旦被效仿,那安全感就荡然无存了!

司法本身是具有社会矛盾终局裁判的功能,即便是拥有权力的政府也应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义。但司法的行政化,内部的请示汇报,财政依赖于地方,罚没财产中的利益返还,都成了掣肘现行司法的因素,有些地方的司法甚至成了权力的帮凶。比如河北的,就是在当地政府领导的要求下,公检法为马树山提供了“一条龙刑事诉讼服务”。如果不是舆论,不是最高检领导的关注,马树山大概率已经在吃牢饭了。都说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若是司法机关根本不能独立行使职权,还处处与权力媾和,那谋求公平正义就成了与虎谋皮。

昨天,贵州召开了省委、省政府的会议,会议的主题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注入强劲动力》,但新闻媒体给这个冗长的会议主题另外取了一个标题,《贵州省长: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全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这一下子就应景了。疫情之后,扫黑之余,怎么恢复民营企业的信心,是地方政府需要重新考虑的。我们不看口号看疗效,到底怎么兑现承诺,看具体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