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韩雪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您的名下有几张电话卡?用您的身份信息办理的电话卡,有没有被别人冒名使用?前不久,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提到,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三张(个)以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电话卡等行为列入惩戒。

近日,北京移动用户荣先生向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称其去年12月在工信部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平台意外查询到,自己的证件名下有4张本人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办理的中国移动电话卡。

荣先生说:“10086说‘你到营业厅才能查到这4张号’,我就去北京营业厅查,一查是吉林的4张号。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吉林,当时我就想肯定骗子盗用我的身份信息了。然后我就跟营业厅说这不是我开的,营业厅让我填了两张表报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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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先生在营业厅签署的相关材料(受访者提供)

这4张电话卡中,两张在2014年开卡、属地为吉林长春,两张于2015年开卡、属地为吉林四平。荣先生在北京的这家中国移动营业厅签署了《不知情入网号码声明书》和《客户解除号码使用关系申请书》。

荣先生说:“当时不懂,我就要求销户,他就销了。后来我想,这也不对,不能说就这么直接销了就完事了,我必须得追究谁开的卡。用了这么久,卡里边一直都有费用。而且我自己查找的,这些卡号还注册过抖音、微信。”

随后,荣先生向中国移动客服提出了维权诉求。中国移动吉林大路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荣先生反馈,其名下两张属地为吉林长春的电话卡“已在2023年12月26日办理了全网一证五号销号业务,完全解除身份证绑定需要15个工作日”;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按照荣先生的诉求出具了一份手写声明,其中提到“2014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两张卡号所产生的一切业务,包括注册各种账号,都与机主本人没有任何关系,荣先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记者电话咨询该工作人员荣先生为何会遇到被人冒名使用电话卡的情况。

吉林大路营业厅工作人员解释:“当年的开卡程序跟现在肯定是不一样的,因为当年开卡不像现在需要人证合一录视频、必须本人到现场。以前拿身份证原件就应该可以开,最多一天可以开5张卡。”

吉林大路营业厅为荣先生出具的声明(受访者提供)

去年年底,先是一位自称吉林四平移动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荣先生,两张属地为四平的电话卡已经从其证件下解除,第二天,另一位自称吉林移动的工作人员致电荣先生,对这两张电话卡作出解释。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这两个号是2015年12月通过线上、又使用您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的。您那个时候是不是有身份证丢失,或者是在网上注册过什么,被别人把身份证号码盗取了?

荣先生:您给我解释的意思是,2015年没有人脸识别,所以有可能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是吗?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对,是这么个情况,之前办卡是通过线上的。2017年年底之后,因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所以咱们用人脸识别了。

荣先生:这些年中你们都没有相关的审核人员,审核这些没有人脸识别的用户吗?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这张卡落成您的名之后,即使上了人脸识别,它也不需要重新过户,也是在您名下,您本人不申请删除,我们也不能给您直接删除的。这个号码从2022年2月以后没有任何的通讯行为,这之前是每个月都有费用。

荣先生:前几年一直在用我的身份证用它?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它是有短信行为,没有任何通信行为。这个情况确实属实。

荣先生:我的要求就是立即销号处理。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要把它销户处理是不是?但是我们有个流程,我们12月27日给它做的“一证多号删除”,7天之后状态变为报停状态,这个时候我们才可以操作“一证多号销户”。

根据荣先生的通话记录,同一天,他自行拨打了他名下的这四个电话号码,号码均能拨通、但暂无人接听。

2月27日,荣先生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证明,2014至2015年期间,他本人从未丢失过身份证。同时,记者再次拨打这四个电话号,其中属地为长春的两个电话号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属地为四平的两个电话号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

荣先生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了申诉材料,12381发送的短信回执显示,相关部门依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已转当地申诉受理机构。1月24日,吉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荣先生反馈:“我们也联系移动公司核实您这个号码办理的相关情况,但是移动目前表示这4个号码因为入网时间比较久远,所以已经无法提供相关工单和协议了。目前4个号码已经给您解除关系,状态是非实名受限报停,也就是销号的状态。目前我们的处理方案是,我们跟中国移动协调,每个号码可以给您补偿200元话费,4个号码一共可以给您返费800元。”

荣先生另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上提交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1月30日,吉林省通信管理局邮件回复荣先生“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荣先生2月27日晚告诉记者,他的邮箱里还未收到相关部门发来的新邮件。2月23日,中国移动服务质量监督热线10080一位工作人员再次回复荣先生:“目前能够给到您的方案是,因为这个号码从您名下已经解除并注销了,所以每个号码给您补偿200元话费,也建议您可以再考虑一下。”

为了弄清楚究竟是谁、以何种方式冒用他的身份信息开了这四张电话卡,荣先生向居住地派出所报了案。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向荣先生发来《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表示其被冒用居民身份证一案因“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决定终止调查。

荣先生收到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受访者提供)

27日下午,记者以荣先生家人身份致电吉林移动,希望相关负责人对这四张电话卡的办理过程、开卡至销号期间的使用情况作出详细说明。27日晚,一位自称四平移动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据她查询,属地为吉林四平的两张电话卡“是2015年辽源的工号做的实名”,并表示将联系辽源移动,待客服核实好后回电。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收到进一步答复。

据了解,2021年6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