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贵阳公安南明分局”2月21日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2月20日12时许,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石塘村发生山火。

经调查,系张某龙(男,51岁,贵州省贵阳市人)、张某燕(女,47岁,贵州省黔西市人)携带香蜡纸烛上坟祭拜时引发山火。

目前,张某龙被刑事拘留,张某燕由公安机关依法移交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明祭扫、防火先行。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违规用火。对违反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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