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一名女子,她的丈夫老王多年前患上癌症后去世,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没有再婚,直到后来遇见老张,她萌生了跟老张结婚的念头,于是她把想再婚的念头告诉儿子,希望得到儿子的理解和支持。

让女子没想到的是,儿子非但不理解不支持她,还非常反对她再婚,如果她执意再婚,将不再拥有丈夫留下的房子的继承权,女子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于是儿子拿着老王留下的遗嘱将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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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女子的丈夫老王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老王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遗嘱的大概内容是把四层楼分成两份,他去世之后,妻子继承两层,儿子继承两层,先决条件是妻子不可以再婚,如果妻子再婚,意味着主动放弃该房产继承权,儿子不得不赡养母亲,如果儿子不赡养母亲,就意味着放弃继承权。

从这份遗嘱看得出来,老王是一个善于敲算盘的人,他早就算到妻子可能会再婚,儿子可能会不赡养母亲,所以才在遗嘱上定下这个规定,然而继承权是法律规定,不是老王一个人说了算的。

法院审理这起案件后表示,老王的遗嘱内容中与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相悖部分没有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简单点说就是不管女子是否再婚,都不影响她继承老王给她留下的两层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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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儿子的目的很简单,他不让母亲改嫁就是为了保护父亲留下的财产,如果母亲跟别人结婚,万一哪天母亲突然去世,母亲二婚的丈夫和子女来跟他争夺财产怎么办?就算自己拥有继承权,万一对方耍赖纠缠,天天来闹,日子也没法过,最主要的是,万一他们钻法律空子从母亲那里获得母亲的继承权,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自己有很大可能会吃哑巴亏。

女子也很委屈,老王去世多年,她为老王守身如玉这么多年,她当然知道儿子的想法,只是自己难得再次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她只是想跟相爱的人结婚,幸福地过完下半辈子,没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却强烈反对她的决定,不但阻止她追求幸福,还把她告上法庭,难道自己的幸福没两层房子重要吗?简直是养了一个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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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走到这一步,这对母子的情意也算走到头了,儿子以后结婚有了妻儿,他的妻儿明明有婆婆有奶奶跟没有一样,而这位女子损失的不是一个儿子,而是自己的养老问题,如果她的新老伴先她走了,新老伴的儿女是否给她养老是个问题,这件事从闹到法院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两败俱伤。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母子协商,找公证处公证这栋房子是母亲的婚前财产,再婚后与丈夫以及丈夫的子女无关,这样小王就不会多想,母亲也不用担心她百年后再婚的家庭会来跟儿子争夺财产,既保护了儿子也防止了后患,不过老张可能会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