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

23个内设机构陆续“发声”

透露寿险、财险、资管监管重点

①人身险司

推动商业养老险高质量发展

要千方百计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②财险司

建立险企综合监管评级体系

保持监管高压,做到“长牙带刺”

③资管司

坚决打破刚性兑付

加大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力度

强化整改督导力度

加强股东入股资金穿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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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

23个内设机构陆续“发声”

透露寿险、财险、资管未来发展

2023年,在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的金融监管总局成立,按照机构定位,负责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详见《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27+1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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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与过去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委(金稳委)、一行两会一局不同,在新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新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首次提出要以“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更重要的是,这次会议为下一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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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和其内设机构,陆续在官网发表“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文章。

截止目前,已经有23个内设机构发文,详见上图。

在这些文章背后,透露出未来监管的重点,以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值得每一位从业人员认真研究学习。

由于,按照“三定”方案,原先的中介监管部并入财险司,对于保险业的监管主力,就变成“人身险司”、“财险司”、“资管司”等。

因此,要想了解保险业未来的监管和发展方向,我们就先聚焦于这三个监管司发表的文章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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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司:奋力推动

商业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要千方百计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1.把握四大根本要求:商业养老险是“养命钱”,要千方百计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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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险企先是停售了3.5%定价的寿险产品,而后,监管又发文严格银保渠道的“报行合一”等。

这一系列动作背后,都是因为随着利率中枢的不断下移,为确保行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寿险公司要提升负债质量,加强对资负匹配的管理。

详见《金融监管总局回应银保渠道关停、“报行合一”,强调压实主体责任、总精责任!》。

当前,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商业养老保险兼具长期储蓄和长寿风险管理功能,能够与基本养老保险紧密衔接,是重要的补充养老手段。

人身险司发文表示将围绕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奋力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而且,商业养老保险关乎人民群众“养老钱”“养命钱”,因此,要千方百计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多措并举维护资金安全。

看到这儿,大家是否就能理解,从去年开始,围绕寿险业务的多方面多举措的监管措施频出,背后原因呢?

2.人身险产品逐渐丰富:让大家“老有所养”“老有所保”“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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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如何解决老年人群带病投保、补充养老金等问题上,在监管的带领下,保险公司也是持续探索。

目前,行业供给侧改革深化,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并积极参与银发经济发展,已经能做到让大家“老有所养”“老有所保”“老有所依”...

商业保险年金已经超过6万亿,覆盖9700万人,为11%的中青年提供补充养老保障。

从2021年开始,试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历两年的试点,也已转为正常业务,截止目前,保单件数约74万件,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106亿元。

详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转为正常业务,产品将扩容,谁能经营?收益率如何?》。

另外,新开发老年人群也可购买的健康险产品,截止目前,60岁以下人群的保费占比已超过5%。

近年来,寿险公司也大力推进养老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营养老社区30多个,运营床位超过2.8万张。

3.商业养老保险“新格局”:坚持长期主义、完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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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人身险司表示将全力构建商业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是,守正创新,立足养老保障探索发展新路。二是,聚焦主业,有序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转型发展。三是,着眼长远,不断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其中,产品发展方面,要坚持回归保险本源,探索推出具有不同保障内容、收益模式,适合特定群体需求的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

同时,要坚持长期主义,加强积累期养老金的安全稳健管理,优化领取期养老金的年金化领取方式等。

此外,还要修改完善商业养老保险相关监管规定,并研究借鉴国际成熟做法,进一步改进相关发生率表的编制工作。

此前,行业新版生命表已经在业内征求意见,详见《第四套生命表将更新,会涨价么?死亡率平均下降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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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司: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险企综合监管评级体系

保持监管高压,做到“长牙带刺”

1.建立财险公司综合监管评级体系,加大车险领域“报行合一”检查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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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司方面表示,要引领财险公司聚焦主业,不断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切实做好保险理赔服务,更好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同时,提及要加强顶层设计,抓实五大监管、做到“长牙带刺”,靠前监管、精准施策,切实解决监管“宽松软”问题!

需要大家关注的是,财险司将探索建立财险公司综合监管评级体系,这预示着与寿险业一样,后续可能都将进入分类监管时代。

详见《银保监会拟分类监管,人身险公司分五类:可限制万能险等业务发展,分支机构增设,资金运用等,等级越低越受限~》

另外,伴随着这几轮的车险改革,监管一直保持对高手续费竞争的高压监管态势,后续,仍将加大车险领域“报行合一”检查处罚力度。

同时,开展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专项行动。

从2023年的处罚数据看,财险业也仍旧是“重灾区”,61家财险公司罚款合计超2.1亿,占保险公司处罚金额总额的58%。

详见《2023年保险公司罚款近3.8亿》。

2.研究准备金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推动新材料保险、科技保险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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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范风险方面,财险司还将研究准备金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

同时,指导属地局做好重点关注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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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还将引导财险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中,做好五篇大文章,详见上图。

比如,完善首台(套)、新材料保险的补偿政策,优化保险条款费率,推动扩大保险责任。

对于财险公司来讲,可以对照这些方面,提前布局抢抓非车险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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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司:坚决打破刚性兑付

加大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力度

1.保险资金要充分发挥长期投资特点,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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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人身险司和财险司外,大家还要关注新成立的资管司,因为保险资管机构和信托、理财公司等一起,都属于资管司监管范畴。

截止2023年11月,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超27万亿,也是近期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长期资金之一。

详见《157家险企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28万亿险资被视为市场重量级新增资金,何时会到?》

在最新发表的文章中,资管司方面也表示,保险资金要充分发挥长期投资、稳健投资特点,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同时,要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的波动。

2.坚决打破刚性兑付,加大高风险机构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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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直关注保险业发展的大家应该知道,在上一轮风险处置公司的背后,都有一些不当关联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险资金等违规行为。

详见《天“雷”!亏损646亿+会计差错调整363亿的天安财险:明天系背后还有多少故事?》

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更是因涉及高管违规兼职、债券投资不符合监管要求、股东方干预保险资金运用等问题,对6家资管处罚近2千万。

去年,一些信托产品逾期等问题,也引发消费者对投资等产品的风险关注。

未来,资管司还将重点把握好“三对关系”,即,权力和责任、效率和稳定、预防和处置,详见上图。

尤其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打破刚性兑付,加大高风险机构处置力度!

3.资管机构的立身之本是专业性,不能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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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信托公司、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作为中国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行业中的重要成员,要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内涵要义的深入理解。

其中,强调“资管机构的立身之本是专业性,不能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块钱”。

而且,资管机构主要从事表外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要重点抓好流动性和操作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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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资管司还将抓紧梳理制度堵点,并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确保监管全覆盖。

其中,包括对于经营失败没有救助价值的机构要及时实现市场出清,引导资管机构加强信披等,详见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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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整改督导力度

加强股东入股资金穿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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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公司治理司、 非银检查局、金融消保局等内设机构,也有提及对保险业未来监管的具体内容。

公司治理司方面将研究建立规则趋同或统一的金融集团非现场监管框架,强化股东和董监高人员资质要求。

同时,强化公司治理领域问题整改督导力度,推动形成“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早期干预”的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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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局方面,将围绕保险退保、车险理赔等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并强化源头治理。

行政处罚局方面,将突出“严”的基调,做到应罚尽罚,切实提高处罚的严肃性。

比如,严肃惩处违法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惩处违规中介机构、对重大金融风险制造者从严从重处罚,切实让制度有威慑,让违规主体有痛感。

鉴于23个内设机构的发文内容太多,本文限于篇幅原因未能逐一介绍...

感兴趣的大家,可以后台回复“金融监管总局内设机构发文汇总”,小编把汇总链接发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