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提起自己的小车发生事故导致火灾的彭坤军至今心有余悸。三年前,他的小车“湘LOBL37”正常行驶时,突遇黄狗横路,为避碰狗司机下意识地打方向,导致小车碰撞路边的石头导致全车被烧。
此前,彭坤军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支公司为车买了商业保险 (2620.24元) 及交强险 (1080元)彭说保险公司言而无信,在其车发生事故后,找他们却分文不赔。
据了解,2020年5月7日上午11点钟左右,彭坤军的司机李忠南驾驶湘LOBL37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在宜章县718乡道,当车行驶到水浸窝路段时,左前方突然窜出一条大黄狗,为躲避大黄狗,李忠南在踩刹车的同时迅速往右边打方向,不料碰上路边的大石头就停了,当时,看到发动机引擎盖边上冒烟,然后司机拉手刹拔钥匙立即下车。
没过几秒钟,右前方就起火烧了起来,突然冒了很大的火,因为火势比较大,轻型货车箱后面又装了自己用铁皮做的油壶,有两百多升的柴油。因李忠南害怕爆炸放在车上的手机,钱包等物品都没来得及拿,都被烧毁。
当消防官兵赶到后,才把大火彻底扑灭。按照当时买的保险,彭坤军的机动车要损失保险13.36万元,第三责任保险30万元。但去找保险公司要赔偿时,以彭坤军的车是装柴油摇晃起火为由拒绝赔偿。
彭坤军说,因当时火势过大,还烧坏村民5棵果树,也被迫赔偿3000元,这本来的三责范围内的理赔,保险也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