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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项目处理土地权属的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之规定,同时依据大荔县农牧局关于干部、职工建房征用土地的批复【荔农发(1987)219号】, 雷志平、徐玉兰 申请办理位于大荔县凌北3巷6号国有土地权属证明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月 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不动产现状予以确认,并将该宗地块的权属确认给雷志平、徐玉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者
雷志平、徐玉兰
宗地位置
大荔县凌北3巷6号
原登记房屋面积/㎡
137.47㎡
现建筑面积/㎡
原基地面积/㎡
现基地面积/㎡
原证书登记用地面积/㎡
现实际用地面积/㎡
113.26㎡
四邻
东邻李利平;南邻巷道;西邻刘小艳;北邻巷道
用地范围证详见附图
【荔农发(1987)21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荔房证字第8676号
公告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