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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满足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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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聘单位

本次有9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33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03

报名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2023年12月28日17:00前,用人单位完成对报考考生信息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上报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

考试考核

(一)面试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同场进行,分别计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测试具备的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

(二)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素质面试×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05

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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