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绥中县局宽邦镇派出所收到一面写有“为人民服务 为百姓解忧”的锦旗,这是正在唐山打工的刘某寄来的。当天下午,刘某还特意给派出所打来电话:“谢谢你们的帮助,不然这笔钱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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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今年3月,家住西平坡乡白杨沟村的刘某和宽帮镇大河西村的王某,一起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打工,但在当月底结算工资时,刘某却发现工地老板已经“跑路”。

之后,刘某通过法院进行了起诉;今年10月,迫于压力,“跑路”老板决定将拖欠二人的4000余元工资结清。但是,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刘某,他的银行卡一次不能接收那么多钱,于是刘某就让老板将钱全部打给了王某。

在打钱之前,刘某与王某商量,钱款一共是4125元,扣除王某的工资1000多元后,剩余的3000多元要全部交给刘某。当时王某表示同意,但当钱款到账后,王某却不承认此事,他称工资给得少、自己不满意,不会将剩余的钱交给刘某。

刘某曾多次向王某索要钱款,但对方微信不回、还将他的手机号拉黑。11月3日,刘某只得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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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副所长王一孝与大河西村驻村辅警杨佳旺取得联系。在确定调解方案后,杨佳旺分别向两家打去电话,确定王某、刘某都在绥中。辅警安抚刘某的情绪,称一定会给他讨个说法;随后,劝说王某外出打工不容易,要顾及工友间的感情;况且刘某在工地上出力更多,还为讨要钱款跑前跑后,于情于理都应该把3000多元钱归还给他。

当天晚上,刘某、王某来到派出所,民辅警为二人进行调解,继续稳定双方的情绪并做好法律解读工作。

终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把自己的工资钱扣除后,归还剩下的3000多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将钱还给刘某。至此,双方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来源:葫芦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