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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小米汽车资料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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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米集团为旗下小米汽车发起的一次域名争议投诉被驳回。据策略律师事务所(Celuelaw)消息,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专家组经三人专家组一致裁决,驳回了投诉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争议域名“miev.com”的域名争议投诉。

案件编号为CN-2301576的域名投诉,由小米于2023年9月4日根据ICANN颁布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发起。

在历时两个多月后,小米输掉了这场“官司”。被投诉人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北京秘书处发送的裁决书,最终三人专家组一致认定:驳回小米的投诉。

小米称,自公司成立以来,获得大量荣誉。小米在中国持有商标总数逾一万五千余件,持有“MI”、“XIAOMI”、“小米”商标。电动汽车是小米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在12类汽车相关商品注册有多件商标。

小米主张,“争议域名“miev.com”的主识别部分“miev”由投诉人商标“MI”和“ev”(即Electric Vehicle,意为“电动汽车”)构成,相关公众极易误认为该争议域名与小米及/或其汽车业务存在特定联系,因此该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MI”商标混淆性近似。同时,该争议域名与小米的前述“mi.com”域名和“mi.net”域名也构成混淆性近似。”

被投诉人(即miev.com域名持有人)则主张,小米并不拥有任何与争议域名主体部分“MIEV”完全一致的商标,仅仅基于其所持有的“MI”商标主张构成近似,难谓合理。

据策略律师事务所介绍,miev.com域名持有人,系于2021年2月25日支付价款在域名拍卖平台阿里云购买到该争议域名,计划通过该域名打造一个多媒体智能电子视觉平台(Multimedia Intelligent Electronic Vision)。

据了解,《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第四条规定了强制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要求投诉人的投诉必须同时满足UDRP 4(a)的三个构成要件:(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且(2)被投诉人对该域名并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且(3)被投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专家组认为,在案证据既不足以证明小米的“MI”在域名持有人受让争议域名miev.com时(2021年2月25日)就已经在电动汽车领域享有知名度,也不能证明网络用户有理由将本案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miev”拆分为“mi”和“ev”两部分。小米有关相关公众极易误认为该争议域名与小米及/或其汽车业务存在特定联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案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miev”与投诉人在中国享有注册商标专有权的“MI”标志,既不相同,也不具有混淆性近似,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策》第4(a)条规定的第一项条件。

专家组还认为,在不符合第一项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对投诉人的其他主张及被投诉人的答辩意见进行审理评述。

2021年3月30日,小米集团正式宣布进军智能电动汽车市场,将投入500亿元研发经费。在宣布造车900多天后,小米旗下的小米汽车在工信部发布的最新公告中现身。

2023年11月15日,工信部最新一期《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77批)中,两款小米牌纯电动轿车同期公告,定位C 级轿车。根据《公告》,小米汽车的代工方为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则是小米汽车位于北京亦庄的自建工厂。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小米汽车已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预计将于2024年上半年量产上市。

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

域名争议投诉则常见于企业认为互联网用户所持域名系抢注、抢购与其品牌、业务存在显性、隐性关联性的域名时。对于企业而言,域名和商标一样,是极其重要的知识产权,为了使用目标域名,或保护目标域名避免品牌面临混淆和滥用,企业一般采取收购或发起域名争议投诉来取得目标域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的公开资料显示,小米集团通过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了一系列的“小米汽车”商标。

不过,最关键的涉及电动运载工具、运动型多用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电动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类目的第12类(运输工具)商标(申请注册号:54888645A)正处在驳回复审中。而这有可能对小米汽车在2024年顺利上市销售造成阻碍。

在域名方面,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系统显示,小米集团旗下汽车业务运营实体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获得了xiaomiev.com域名的备案通过。xiaomiev.com域名备案成功后不久,小米集团就针对miev.com域名发起争议投诉,这表明小米集团迫切希望获得该域名。

另一方面,针对miev.com的域名争议投诉之所以被驳回,除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给出的理由,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持有人是在小米集团宣布进入汽车市场前收购的该域名,且没有用于与小米汽车品牌形象、业务相关的领域,更何况小米集团没有持有miev、xiaomiev等相关商标。

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实体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在注重商标、外观设计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时,也应当重视域名知识产权保护。这在避免不正当竞争、品牌形象受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诸多互联网公司为了保护或使用贴合自身品牌形象的域名,支付了高昂的成本。例如,360推出搜索业务时支付数百万收购了So.com域名,京东商城将官网域名从360buy.com升级至JD.com时更是支付了3000万人民币。

有域名领域人士称,小米集团未来不排除高价从miev.com域名持有人手中收购该域名,因为这个域名更符合小米汽车的品牌形象,也更便于用户记忆。

参考资料:

《孙含会律师团队成功阻止小米公司夺取miev.com域名》(策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