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献超)暑期长假即将结束,随之而来的便是“神兽归笼”的时间点,中小学生全面开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开学第一课”。8月24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十二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志峰,带领内勤郭献超,来到经开区外华尔高级中学,为高一新入学的同学们,开展了一次以“开学第一课”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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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首先大队长刘志峰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出行特点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情况,从步行安全、乘坐及驾驶交通工具应注意事项,以及在道路交通环境中,应注意到的危险区域和警示标志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细致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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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学们大部分都已经满16周岁,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同时,也已经到了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期间郭警官特意准备了几起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分别从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乘坐公交车未注意驾驶员盲区、远离大货车等方面作为切入点,以实实在在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让同学们身临其境,倍受震撼。从同学们一声声“哇、啊”倍受惊吓的语气词中,可以感受到同学们对于生命的敬畏,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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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不仅掌握了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同时也让同学们从思想意识中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学好“开学第一课”的重要性。只有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保护好自身安全,才能去谈人生、谈保家卫国、谈为国家作出贡献!

编辑: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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