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是浙江绍兴的一名普通市民,他从朋友那里租来一个车位,每年需要支付3000元。6月3日晚,他回家停车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辆黑色轿车占用。他通过114联系了车主,然而车主却让他帮自己挪车,并声称这是公共车位,任何人都可以停。徐先生解释说,小区车位全部都是私人车位,没有公共车位,对方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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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车主不仅占用了他的车位,还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喝醉了,不能驾车。她的态度让徐先生感到无法接受。次日,徐先生花费1000元,雇来工人,将车位四周焊上警示柱,并将对方车轮锁住。他还用自己的两辆车停在对方车的前后,以防对方再次驾车离开。

由于车无法移动,女车主报了警,派出所也联系了徐先生。“派出所那边跟我说,他们只能调解,建议民事诉讼。”徐先生说。

然而,徐先生并不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他的诉求很简单:“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她道歉,至于停车费、赔偿都不需要。我就是要整治这种随便占车位、还不挪车的不良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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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的故事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展示了一个普通市民如何用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他通过自己的行动,对公平停车的原则进行了坚决的维护。他的决定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正。

徐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不公平的现象,捍卫自己的权益。他的行动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和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