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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城管队员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部分商家违法设置的隔离桩进行清理,当天共清理17处。

在大同北路、新兴路个别商家门前私自安装了隔离桩,而被一些周边居民通过热线电话予以投诉,市民们认为,“这属于公共空间,就这样被隔离桩据为己有,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共空间的利用率,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出行也是一个阻碍”,在接到市民投诉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投诉现场处置,经调查确认为周边商家私自安装,危害了公共空间的秩序和安全,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现场对这些违规设施进行了拆除。

违规设置的隔离桩得到有效清理,公共空间的秩序和安全得到了保障。“若将公共空间用隔离桩“隔”起来,当成私人领地,看似方便自己,但若人人都这样,我们的公共空间都被侵占了,哪里还有我们活动的空间?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必须得遏制,”在附近居住的居民向城管队员说道。

除私自安装隔离桩系违法行为外,利用废弃物件,如破旧自行车、水泥墩子、桌椅板凳等物品放置或固定在商家门前等变相“霸占”公共空间和故意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不仅不文明,也均属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对公共空间的管理和维护,切实保障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出行安全。在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朋友们,做文明人、行文明事,坚决抵制私装地桩和私自侵占停车位等不文明行为,大家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