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南县公安局曙光森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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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南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韦俊接匿名电话报警称:昨天早上12时许,广南县南屏镇大牙扫村民委花坪寨小组“张家地坡”(地名)处发生一起山火,烧着好多林木,望你们调查。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王新成、蒙远知立即前往案发地进行现场调查并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得知此次森林火灾现场位于广南县南屏镇大牙扫村民委花坪寨小组“张家地坡”(地名)处,主要烧毁八角树、油茶树、杉树及杂木树,过火面积较大。经多方走访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将其抓获。后经文山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过火总面积200.09亩,其中乔木林地(有林地)面积为108.27亩,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4.39亩,其他灌木林地60.71亩,耕地16.72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法不容情,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切勿侥幸大意。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火灾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构成失火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