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一位业主买下大楼第二层的42套房,共计1800平方米,可是他在装修的时候,想要将房屋全部打通,居然拆除了三分之一的承重墙,导致楼上的300多户人家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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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大楼一共11层,里面住着300多户人家,本来大家都安居乐业的,可是最近二层业主在大规模地装修,每天都是轰鸣声不断。

本来其他业主也没有觉得什么,知道装修肯定是有一定动静的,所以就没有多说什么。

可是过了几天后,小区业主发现里面好像有挖掘机,每天不停地工作,发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这才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于是有些业主就结伴上去看了一下,可是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里面空间好大,因为很多承重墙和辅墙都被拆除了,还有的承重墙已经截断了,钢筋都裸露在外面。

业主们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于是赶紧让工人停工,并且通知了其他业主一起来向他们讨要说法。

这时有的业主发现,他们家的墙体好像有裂缝,此话一出,300多户的业主全部检查了自家的墙体,居然有十几户人家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于是全部的人都赶往施工地点,大家又气又愤恨,这简直是把他们的安全当儿戏呀,1800平方米的地方,除了四周的墙体外,就只剩下几根柱子支撑楼上,万一垮了怎么办呀!

一位业主对着调查员说,他们用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才勉强买了这里一套房子,本想安居乐业,没想到楼下的业主会来这么一出,现在还能不能住在这里还是一个问题。

还有业主说,每每想起下面就只剩几根柱子支撑大楼,他就睡不安稳,老是担心楼房会垮塌。

还有业主说,之前就有其他地方的人把承重墙拆了后,造成居民不能入住的情况,为什么不吸取教训呢?硬要这样影响别人生活才满意吗?必须要求对方赔偿,并且加固房子。

后来调查员也找到了物业,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么严重的问题?

物业说:对方并没有办理任何的施工手续,所以他们就没有注意,现在已经下发了违章装修整改告知单,并且责令其停工整改。

而调查员又问道:他们用起重机将挖掘机调到二楼,难道你们都不知道吗?

物业的负责人很自责地说,这确实是他们的疏忽,还说事后才知道,二楼业主是要打造娱乐场所。

现在大家比较担心的是,房子被拆成那样,安全系数是否还达标?这需要找人来检测。

其次,即使安全系数还得标,他们也要求二楼的业主将承重墙全部恢复,并且进行加固。

并且还要赔偿墙体受损的十几户人家,不但要进行维修,还要进行精神赔偿。

业主们的诉求已经提出来了,事后他们便联系二楼的业主,要求进一步协商此事,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接听电话。

于是业主们向房管局投诉了,要求他们出面解决。截至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房屋安全是重中之重,二楼业主这样侵犯别人的权利,应该受到如何处罚呢?

承重墙是支撑上面楼房的核心部分,一旦拆除了其中一部分,就会破坏掉整栋楼的建筑结构,在楼房受力不均匀,或者剩余的承重墙无法承受上面的重量时,大楼就会坍塌。

另外,非承重墙是指不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只起到把一个房间和另一个房间隔开的作用,这些墙拆了,对建筑结构没什么大的影响。

那么二楼业主这样私自拆除承重墙,会受到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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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责任

二楼业主虽然对自己的1800平方米具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但前提条件是,在装修的时候,不能改变大楼的整体结构,不能损坏其他住户的利益。

现在楼上有十几户人家的墙体已经出现裂缝,并且直至楼顶,这种安全系数已经存在危险了。

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二楼业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立即停止装修,并且消除隐患,进行赔偿。

《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主体的行为,将会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

二楼业主买下了该层的45套房,共1800平方米,在装修的时候拆除了三分之一的承重墙,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安全,如果鉴定该大楼为危房的,将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对于这件事,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