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6日16时许,大城县臧屯派出所民警在对涉嫌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经初步核查,4人已无生命体征;失联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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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1日凌晨海宁市黄湾镇闸口村一临时工棚发生的爆燃,经初步调查,该临时工棚系一集装箱改装的室外非法柴油销售点。5月31日16时30分该箱体被应急管理部门暂时封存。当晚,当事人欲非法转移箱体内的油品,私自切割箱体时引发了爆燃。

这两起事故都是监管部门在执法时,发现在危险品,但在处置都有不妥当之处!2023年1月1日起由十部委联合公告:柴油不分闪点全部为危化品!作为应急部门不可能不知道这条规定,而且他们查封时的依据也是这条规定。但结果恰恰是应急部门没有把这个当危化品来处理!只管一查一封了之,并没有升级管控措施。难道列为危化品仅仅是传说中的为了打击私油布而已吗?

没将柴油转移到安全的地点保存,是这起事故的最大起因,对当事人现场教育不足是另一个原因,查封的安保措施不足是管理上的原因。安全工作管不好,监管部门自身都犯这种错误怎么能指导好企业呢?只管转发文件、层层加码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铁自身不够硬,自身都做不好。这是安全月的第一天的教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也包括应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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