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山西有举报不文明行为获得补偿的活动,我和朋友专门驱车从广西赶来两个月左右举报了将近1000条,但最终只拿到800元的奖励,这令我们感到非常沮丧。”说这话的是一名来自广西的中年男性吴某,对于自己的这番遭遇他感到异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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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山西省发布了一则《关于治理“车窗抛物、车辆抛洒(撒)”等不文明行为的通告》,通告中详细叙述了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一经核实就会给举报者100元人民币的奖励,其更深层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山西省内各市市民相互监督,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但这一通告被远在广西的吴某看到后却让他发现了商机,他认为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赚钱机遇,于是叫上好友刘某两人一同驱车连夜赶往山西。

但最后的结果也并没能让吴某如愿,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倒贴了路费和生活费,让吴刘二人气愤不已。

【案例回顾】

吴某在广西经营着一家米线餐馆,开店以来生意一直较为冷清,吴某痛定思痛想要在其他渠道赚取更多利润,奈何小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初中都没读完,文化水平严重制约着吴某的发财梦。

一次偶然机会吴某看到他们当地开展“车窗抛物”有奖活动,这让吴某跃跃欲试,于是在活动开始后他就关了餐馆四处拍摄不文明行为的视频进行举报,这次活动也让吴某小赚一笔,他觉得有偿举报虽然不能成为长久之计,但偶尔出来吃吃“野味儿”也还不错,毕竟这样白送的外快他干嘛不要呢。

这次活动后,吴某和好友刘某也是陆续多次参加了临近省份的有偿举报,可以说收获满满、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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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坐在后厨浏览全国各地的政府官网时,吴某发现山西发了一则有奖举报的活动通告,虽然山西与广西距离遥远,但一条举报能有100元的收入也是让吴某心动不已,于是就叫上老搭档刘某驱车赶往山西,希望通过拍摄大量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视频赚取山西政府的高额奖励。

俗话说熟能生巧,吴某来到山西后动作迅速,行为敏捷,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偷拍相关视频,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向山西城管局邮箱实名举报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720起。山西城管局在接到吴某和其他市民的大量举报后导致了相关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又由于核对队伍人手紧缺,核对时间也非常紧促。

于是城管局用邮箱主动联系到吴某和所有市民,明确告诉他们因为大量举报导致审核时间紧张、设备运转困难,希望市民配合工作,在城管局将第一批举报邮件核对完毕以后再行接收其他举报,即日起不再继续接收不文明行为举报邮件,并向市民感谢了他们的踊跃参与。

但吴某认为城管局因为掏不出钱在刻意拖延,于是他依旧按照原计划,每天在山西各城市街头拍摄车窗抛物视频,在接到城管局的拒绝接收通知后,吴某在10天内又继续向山西城管局邮箱传送了262起车窗抛物投诉,而这不但没有让吴某得到任何多余的补偿奖励,反而因为自己拍摄时违反交通法规且大多视频因证据不足不能被判定为不文明行为无法获得相应奖励。

为了营造不以投诉为目的的社会环境,扭转人们对于各自互相拍摄投诉的行为,山西城管局、交警支队又联合发布了一则通知,大意是对举报数量有所限制,每个合法身份证号每月最多举报10次,并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拍摄的视频不予认可。

吴某在新规出了以后知道自己再去拍摄违反了相关规定,拍摄的视频也将被无效处置,因此就没有再继续拍摄不文明举报视频,而是耐心等待自己的几万元奖励款,本以为这次会赚的盆满钵满,但天真的吴某却不知自己这次山西行非但没有赚钱,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等了一周无果之后,吴某向山西城管局就自己的奖励进行了两次申请。

第一次他向山西城管局申请自己刚来时投诉举报的720次不文明视频共计获得人民币72000元的奖励,第二次申请自己在4月前中期又陆续举报的262次不文明视频共计获得人民币26200元的奖励,他还强调希望山西城管局说话算话,尽快将相关奖励金额打到他个人账户。

但等了一个月不见山西城管局打款的吴某心急如焚,于是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山西政府在经过调查后以吴某举报的视频材料正在被鉴定为由驳回了吴某的行政复议,希望吴某耐心等待。

因为疫情影响,直到2021年7月,山西政府才终于查明吴某的所有举报视频只有8起符合举报规定,于是给吴某转了800元人民币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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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被上传到网络平台以后引起网友广泛热议,有网友认为吴某做法偏激,违背了以监督来营造文明社会氛围的初衷,也有网友认为吴某是在按照通告要求去做,虽然有盈利目的,但总归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反而是通告发出方没有将细节做到位,才会引起这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

对于吴某只得到800元的奖励,山西城管局给出的理由如下:

一是吴某在拍摄车窗抛物等相关不文明行为时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因此举报视频无效,不予认定;

二是城管局曾两次向吴某说明不再接受大批举报,但吴某仍然,因此其举报视频不在接收范围之内;

三是吴某将此次活动当成牟利手段,与政府初衷相违背,不应该提倡这一行为。

网友在看到山西城管局的这一解释后也是对吴某的这一行为进行了一定的批评,赚钱的渠道有很多,但以一味举报,营造社会矛盾为手段获取利润确实值得警惕。

【以案释法】

该案例中,山西政府要强调治理车窗抛物,一方面是为了行车安全,另一方面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环境。车窗抛物具体涉嫌的违法情况主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山西政府的这一提倡监督管理的措施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值得肯定,但是在通告前期的计划中应该充分考虑到该通告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反响,对拍摄次数、无效拍摄、拍摄范围等应该做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产生像吴某这样为了盈利而故意举报的行为。

此次事件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具有一定的原因,无论是通告发布者还是举报者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城管局将工作落实到位,就不会给人留下钻空子的机会,如果举报者树立正确的举报观念,那么就不会因为大量拍摄而发生所谓被否定的情况,所以各方应该携手并行,共同营造美好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