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建立了社会,国家便制定了规范人的行为的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人与人之间禁止相互侵害,故不能打人。否则,打人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治。

自从有了国家,也就有了国际法,国家与国家之间应相互尊重主权,不得相互侵害、掠夺。

那么,就意味着,无论是谁,法律法规都禁止你对他人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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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警察抓住犯罪嫌疑人,也不能殴打他,只能按照法定程序侦查,可以申请逮捕,就向检察机关提出,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整过程序中,都不能殴打嫌疑人。

即使嫌疑人被审判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也不能对其殴打。

按此规则推导,行政执法人员、司法机关人员,均不能无故殴打相对人,只能就相对人的相关行为根据规则进行程序性处置。

父母不能殴打子女,丈夫不能殴打妻子,子女不能殴打父母等长辈,兄弟姐妹间、亲戚朋友间,都禁止相互殴打。

陌生人之间,也禁止打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故殴打他人,将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或刑法等,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因此,无论你是谁,你都不能打人。

当然,相关法律制度在设置时,对例外情形进行了规制,即,当发生例外情形时,你可以打人。那就是,你可打正在打人的人。

比如,当你或亲人被他人殴打等暴力侵害时,你可行使正当防卫权,打正在打你的人。而你的这种打人行为,只要未超越法律法规设置的边界,就可免予法律的惩治。

再比如,当你看到有人(侵权人)在殴打他人时,法律赋予你见义勇为的权利,你可以站出来制止侵权行为,当然,你就可能打侵权人,只要你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则,你也可不受刑事制裁。

我的观点并不一定全对,或有失偏颇,因为在评判打人行为时,要将相关情节、后果等要素拿来综合评判。总体情况,或通常的情况或许如此,你不能打人,只有你或亲人等对象被打时,你才能打人,而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设置的一定范围内的暴力行为。

除此之外,你以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理由打人,都是千夫所指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