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吃惊了!地铁上猥亵女性的处长,已被调到下属事业单位任副处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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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处长叫陈东,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的,因为其3月1日在杭州地铁2号线上对他人实施猥亵,被给予行政拘留12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处长职务,并调离公务员队伍。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事发后,陈东已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的事业单位省海洋科学院任职,职务为“管理六级职员”。
那么再看看这位前处长在地铁上的行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一则文号为杭地铁公(市)行罚决字[2023]0002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陈东主要违法事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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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18时30分许,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地铁列车上,以手触碰、生殖器贴蹭李某某臀部的方式对李某某实施猥亵。
陈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且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属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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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些信息,内心感到气愤,又无语
从他的违法行为来看,极其恶心,影响恶劣,完全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道德水准,对他所有的处罚都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然而,后面的工作安排,难以让人心服。这是什么蜜汁操作?
调离公务员,入职事业单位,还是六级职员,相当于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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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对道德品行没有要求吗?
因为在公共场合猥亵他人被拘留,算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吗?
我是看不懂。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