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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吗?

基本案情

老张有三个儿子,妻子早年去世。2021年5月,老张的第三个儿子因车祸身亡,此时,他的妻子小李已怀有3个月的身孕。同年10月,老张也突发疾病死亡,留下一笔遗产。老张的长子和次子将老张留的遗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小李腹中的胎儿是否能够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呢?

律师说法

本案中,小李腹中的胎儿可以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据该规定,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本案中,由于胎儿的父亲先于老张去世,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面前,每一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民法典专门规定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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