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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网上的热点话题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清理规范的热度至今未减,有些地方清理规范编外人员的力度是很大的,这是出于地方机构精简合并以及财政收支压力方面的考虑,有些地方扩大招聘编外人员的力度也是很大的,这是出于地方适应机构增设之后用工数量匮乏的实际需求方面的考虑。

实际上,总体上来说,根据现实形势的不断变化,各地清理规范的编外人员数量远远不及扩大招聘的编外和编内人员数量,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4月26日发布通知强调要稳定公共岗位,积极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之后扩大招聘编外和编内人员更是如此。

编外人员的存在也是主观和客观并存的现实,编外人员存在的根本原因除了各级机构臃肿和不断增设之外主要还是编内人员人浮于事,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作为是目前体制内的普遍现象,聘用工资待遇很低的编外人员既可以节省开支还可以减少编内人员的工作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近日,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陕西省某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总量核定、聘用程序、用人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并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控制总量”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该市在经费方面明确规定(如上图所示):编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每月2800元以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进行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在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编内清闲、编外忙碌”的工作常态下,不知这样的编外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和社保费缴纳百分比能否与工作量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