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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

“豫剑执行”

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5月24日,潢川法院开展为期两天的“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迅速集结

清晨6时30分,小雨淅淅沥沥,30余名执行干警早已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行动方案和规划路线,分乘8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一场执行风暴在雨幕中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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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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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通过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每到一处,执行干警都耐心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于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的,执行干警通过告知家属或张贴公告等方式督促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进行拘传。

拘传被执行人

成果一览

本次执行行动共执行案件45件,结案24件(执行完毕15件、达成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9件),执行到位金额59.1万元,拘传被执行人24名。有力惩戒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法行为,对“拖、逃、赖、躲”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展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彰显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持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通过巩固常态化执行专项活动机制成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普法

怎样做才能尽量避免“执行不能”情形的发生?

1.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为了保证权利能够实现,诉讼前及诉讼期间财产保全很关键。实践中,被执行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并不少见,申请执行人虽然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但要耗费相关人力、时间成本,结果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若债权人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应尽早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自己胜诉后能顺利实现权利。

2. 积极辅助法院执行

法院并非侦查机关,难以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实时监控。因此,申请执行人也应积极行动,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应及时向法院反映。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亦可留心被执行人经常出没的地点,协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也应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可执行的财产,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3. 理性认识商业风险

商业交易有风险,市场主体应有风险意识,通过强化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预见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在做出交易行为时,应对交易相对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具备承担相应违约风险的合理预期。申请执行人应理性看待法院执行,正确认识“执行不能”。

▍来源:潢川县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综合编辑:爱我潢川(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