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一则“用儿子姓名开窗帘店被家纺企业起诉”的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起因是山西运城的商户段女士收到了一张起诉书,感到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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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女士经营了一家窗帘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博阳窗帘店”,被国内“家纺巨头”宁波博洋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以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至法院并索赔12万元。

据了解,段女士的窗帘店是用自己儿子的名字做的店名,并非有意侵犯博洋家纺集团的商标权,且作为个体商户,段女士以“博阳窗帘”作为店铺名,从事窗帘制作、售卖、安装业务,这种养家糊口的工作对于博洋家纺集团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概率微乎其微。

除了“博洋”与“薛博阳”读音相同之外,从店面招牌、商标字体到店面风格,段女士的店与博洋家纺可谓毫无关系,二者也从未有过任何交集,细看这场纠纷,“家纺巨头”的控诉其实并不占理。

目前,在从法院方面得知段女士提交的相关户口本等证据后,原告方已经口头提出了撤诉申请,这件案子也算告一段落。

不难见得,随着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十分重视自身品牌的维护,但需要明确的是,所有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都是以保护权利人合理的权益为准则,不应也不能成为个别企业无边扩张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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