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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导向激励作用,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根据甘肃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及张掖市医保障局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甘州区于近日完成了第五批国家组织及甘陕联盟集采药品的结余留用资金考核、测算、拨付工作。甘州区医保局多措并举,通过前期数据调取、现场核对、采购平台信息统计、医疗机构申报等方式进行考核结余留用,重点围绕公立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30天回款率、年度费用增长情况、线上采购情况、非中选产品占比以及集采违规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并经市医保局核算后考核结果反馈各定点医疗机构。此次,两个批次共分配结余留用金额752397.87元,其中:第五批次291496.71元,甘陕联盟460901.16元。下一步,区医保局将压实责任,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和科学报量,持续强化结余留用考核措施,继续落实结余留用资金管理办法,不断降低患者医药负担,让患者、医院、医务工作者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 (来源:甘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