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一对年幼的姐弟,坠楼而亡。孩子父亲张波,冲下楼,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脸色煞白,看起来十分悲痛,周围的邻居也潸然泪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件发生后,孩子的外婆,始终坚持,这不是一起意外事件。一定是张波有预谋的杀害了两个孩子。在邻居中也有人怀疑孩子的父亲张波,虽然说有可能是巧合,但是两个孩子同时坠楼,这未免也太过于“巧合”了吧。再说,从张波所居住楼房的设计来看,显然不可能两个孩子同时坠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警方很快便介入此案,经对事发的房间侦查,发现窗台上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如果是孩子自己爬上窗台,肯定会有相应的痕迹。在警方的审讯下,张波也很快交代了一切,是他把两个孩子,故意扔出窗外的,作为亲生父亲的张波为什么会如此丧心病狂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女呢?

张波从小家境贫寒,也没有什么文化,为了改变命运,认识了陈美霖,结果两人婚后生下一儿一女,张波发现跟陈美霖结婚,也无法改变自己现有的生活。于是在婚内,就开始物色下一个能改变他命运的人,这个人就是叶诚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叶诚尘家中有钱,为了能入豪门,借此改变自己的人生,张波跟叶诚尘混在了一起。张波毕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两个孩子就成为其与叶诚尘进一步发展关系的障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叶诚尘的鼓动和逼迫下,张波就开始和她谋划杀害两个孩子,2020年2月份张波和妻子离婚后,于同年11月将一对年幼的儿女从高楼推下致死。

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2023年4月6日上午开庭审理的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案,将择期宣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审时:叶诚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判死刑,毕竟她没有亲自动手杀死两个孩子,所以,叶诚尘一审时态度非常傲慢,拒不承认任何指控,并把所有的错都推到男友张波身上。张波毕竟亲手杀死自己一对儿女,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已无力回天,但是叶诚尘仍觉得自己还有生存的希望。因此,一审被判死刑后,她表现出比劳荣枝还要强烈的求生欲。

叶诚尘的辩护律师认为,叶诚尘是从犯。当初提议杀孩子,目的是为了逼张波分手,并不是真的要杀孩子。她承认案发当时自己在视频中割脉,但称那么做也是为了逼张波分手而已。她虽是策划者,主导者,但不一定是死刑,完全可以在死刑或死缓之间。

一审法院认定叶诚尘并非从犯,而与张波一样,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且两人没有与被害孩子母亲达成赔偿协议,也没有取得被害者家属的谅解。因此,法院判处两人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二审时: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

二审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且本案的社会影响极大,因此,二审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决定择期宣判。

从现有案情来看,张波与叶诚尘涉嫌故意杀人,为共同犯罪,张波是正犯没有疑问,因此,对张波适用死刑基本明确,除非张波提出对本案具有颠覆性的证据。而对叶诚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以及对其是否适用死刑,是本案的焦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认为:1、根据共同犯罪各参与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理论上将其分为正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其中正犯是直接实施法益侵犯行为的人,最具可罚性,处罚上为主犯;帮助犯一定是从犯;教唆犯相对特殊,单纯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人,为教唆犯,系从犯。教唆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也可能为共同正犯,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教唆犯为共同正犯,按主犯处罚呢?

2、只有在引起犯意的同时与被教唆者进行共谋且共谋内容被正犯实现,或者教唆者实施了其他促进构成要件实现的行为时,教唆者才是共同正犯【引自张明楷(刑法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从侦查机关提取的张波与叶诚尘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叶诚尘不但引起了张波的杀人意图,并且与张波共谋且共谋的内容已被张波实现(杀死了孩子),因此,叶诚尘与张波涉嫌故意杀人罪,两人为共同正犯,根据正同正犯“一人既遂,全案既遂”的处罚原则,两人均应对两个孩子的死亡结果负责,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按主犯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从叶诚尘采取割脉行为来看,直接或间接地起到了促使张波实现构成要件的行为,即促使张波实施杀死孩子的行为,从叶诚尘的该行为来看,也应认定其与张波为共同正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综上,从现有案情及刑法理论上来看,本案中,张波与叶诚尘涉嫌故意杀人罪,为共同犯罪,系正同犯,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量刑。本案中,在没有取得被害人法定监护人谅解及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推翻一审裁判,二审改变的可能性有多大?叶诚尘能保命吗?

您对本案及本文观点有什么看法?不妨留言讨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注“身边的刑法故事”,我们一起分享和讨论经典法律案例,共同学法普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