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存量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和模式。

具体模式有三种,具体见办理流程图如下:

一、“双预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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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顺位变更”模式

三、“权利义务转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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