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宅基地“三权分置”后,盘活农村宅基地,就成为了一大农村改革主线,在近两年时间,多地也相继推出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有些效果不错。

近期,农村宅基地改革再迎“两大突破”,广东南雄市发布当地宅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其中重点提到已拥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子女,对宅基地继承和地上房屋重建问题,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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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有大量农村人口转移至城市,而且离城市较远的偏远农村,跟随人口“空心化”,宅基地闲置问题也同步出现。而宅基地改革政策的不断突破,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涉及大量农民的利益。

现在农村宅基地急需哪些改革?

此前拥有楼房和城市户口,是值得炫耀的事情。然而,越来越多人发现,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房,不仅能在关键时刻保生存,而且已经具备了非常高的市场价值。于是,很多户口迁出的农民子女,希望能回村建房,来继承父辈的资产。可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子女户口一旦迁出,将无权翻建地上房屋,只能待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被收回。继承,“有名无份”。

与此同时,据专业数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年底,宅基地闲置率约为18.1%,农村常住人口更是缩减到了约5亿。其中,以偏远山村为主,很多农民及其子女,已经搬出当地或举家进城,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既造成了资源浪费,又成为了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因此,适当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买卖,让其资产尽快变现,成为了这部分群体的切身需求。

总的来说,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却无法完全继承翻建农房的权利,让户口迁出农民子女,对宅基地的继承“有名无份”,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的适度放活,也成为了很多举家进城农民的切身需求。而以上这些,就是现在宅基地急需改革的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要求,宅基地改革,必须兼顾农村发展大局和农民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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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的《南雄市继承农房重建实施方案(试行)》,具体有哪些措施?

在上述《实施方案》中,当地明确表示,因合法继承取得农房使用权的权利人,在符合要求下,可以申请重建,并有偿取得70年期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措施表明,已取得城市户口的农民子女,终于有机会重建农房,并通过“有偿”的方式,在未来70年,持续享有自行翻建房屋的权利。这个时间跨度,很大概率能享受到乡村振兴红利,且不仅限于拆迁。

除此以外,在上述《实施方案》中,当地明确表示,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向他人分置流转最长30年的宅基地经营权,也可参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则,办理抵押贷款或转让。这一措施表明,宅基地经营权(实则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体现),其买卖被进一步放活,市民可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30年的建房权利,并可用于自住或建设民宿等相关产业。

面对宅基地改革再迎突破,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要珍惜自己的农村户口,因为其与农村资产处置、农村发展红利分配等事项,都直接“挂钩”。另一个是若户口已经迁出,建议尽量趁父母健在,对地上房屋进行重建,这是保住农村资产最简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