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海伦 记者 朱鲸润)近日,江阴法院审理了两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依法对被告人卓某甲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李某乙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卓某甲违反国家规定,先后从朱某某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96株。2022年1月被告人卓某甲将其中的18株金毛狗出售给李某乙。2022年1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在被告人卓某甲经营的园艺店附近查获金毛狗20株。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乙先后从苏州、扬州等处非法收购金毛狗20余株并将其中的3株出售给鲁某等人,2022年1月13日,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在被告人李某乙经营的店内查获金毛狗19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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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涉案“金毛狗”已全部移送中国花卉协会蕨类植物分会专家胡木旺的培育基地进行养护,待条件成熟后,将移植到有利于金毛狗种群正常生长繁殖的自然环境中。

法官介绍,案例中的“金毛狗”可不是指动物,而是一种植物。“金毛狗”学名金毛狗脊,它的根茎即为中药材狗脊,具有祛风湿、补肝肾、强腰膝之功效,用于风湿痹痛,腰膝酸软,下肢无力等。除此之外,金毛狗脊还具有园林观赏和食用价值。

由于金毛狗脊极大的利用价值,不少违法分子到野外山林对金毛狗乱挖,导致其野生资源量正在不断减少,金毛狗脊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同时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所以,非法采伐、毁坏金毛狗脊,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金毛狗脊及其制品的,很可能会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造成环境损失的,还有可能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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