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经过:

陈某女未婚生子,并且曾经患有精神疾病。平时,陈某女独自一人在家抚养孩子。曾患有精神疾病,未婚生子,独自一人在家抚养孩子。

居委会干部在家访中还发现孩子身上、脸上常有乌青,发育不良,陈某女有强行给孩子喂饭、冬天只给穿一件背心等异常养育行为。但居委会对此未予重视,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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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上海市儿童医院在接诊3岁幼童时,发现其死因可疑,立即向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报案,同时报告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后,查明孩子系因被患精神疾病的母亲陈某女强制喂饭导致呛饭后胃内容物反流致气管堵塞窒息死亡。

二、案件结果

2 021年3月1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某甲提起公诉(陈某甲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同年3月19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三、法条链接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