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第一,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将职工申贷的缴存标准进一步放宽到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即183天),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满足以上条件,同时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贷条件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 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放宽到最长不超过5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广泛开展公积金合作,多渠道支持租购并举。

第一,开展“保障性住房一件事”。与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数字化,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租房租金手续和提取材料,切实缓解职工经济负担,实现“租赁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零跑腿”办理。

第二,支持银行利用公积金大数据开展“租赁贷”。与商业银行合作搭建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大数据,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租赁贷”,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困难问题。

公积金贷款要注意哪些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